书城政治美国与反共主义:论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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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反共主义在美国产生与发展的根源(2)

美国政治文化的一大特点是:在意识形态上既多元,又高度一致。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原有的印第安人在美利坚民族中只是微不足道的部分,在欧洲人来到新大陆建立殖民地之前,这里被看成是无主的土地。虽然美国最早是由13个英属殖民地独立后形成的,并且英裔人成了美国最大的单一种族,英语是单一的国语,但英国人并未构成美利坚民族的主体,或“多数民族”。据统计,目前可以辨别的英裔人只占美国人口的15%,比德裔人(占13%)或黑人(占11%)实在多不了多少。就是英裔人占美国人口最多的时候,即1890年第一次人口调查时,也未超过50%。美国是个公认的移民国家,美国社会是由许多种族、民族组成的大杂烩,各种族、民族的人在移入美国时都将其母族文化带到美国,使其在新大陆生根、发芽。从这一点来说,美国的文化是多元的,并不像有些多民族国家那样有一个主体民族或人口占绝对多数的民族。美国历史短暂,没有充分时间让各种文化融合,以消化各种外来因素。而美国社会又非常需要一种能将各种族、民族维系在一起,使社会保持“一体化”的纽带,这个纽带就是政治上的共识,也就是意识形态或主要价值观念上的基本一致性。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说:“美利坚是一个高度注重意识形态的民族,只是作为个人,他们通常不注意他们的意识形态,因为他们都赞同同样的意识形态,其一致程度令人吃惊。”在美国,不同种族之间虽然存在相当深的矛盾,但是无论是有种族优越感的白人,还是曾受过种族歧视的黑人,或是固守传统民族文化的唐人街的华人,都坚定地崇尚自由、民主、个人主义等价值观,即自由主义,在这方面,他们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在主流美国人看来,自由主义已经成了美国人必有的精神。“如何回答‘作一个美国人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热爱自己的国家就意味着爱自由主义。要证明自己对国家的忠诚,就要表示出对个人主义、自由、机会平等这些价值观的尊崇。作为一个美国人,不仅要表现出对这片特殊的土地的忠诚,更要表现出对经典自由主义的无保留的接受。”约翰·肯尼迪在1946年美国独立日庆典演说中发出这样的评论:“美国人民具有这样几个特性:对宗教有深刻的感受力,对理想主义有深刻的感受力,对爱国主义有深刻的感受力,对个人主义有深刻的感受力。”可见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内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美国社会中的影响力。

意识形态上的这种一致性对美国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因为这样,美国主流社会一方面容忍各种差异存在,另一方面却极端坚持为维护社会统一所必需的起码的一致性。任何对基本一致性的威胁,都会被视为“非美因素”而受到美国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的坚决反击。任何对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拒绝都有被当成“非美因素”而受到惩罚的危险。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正是属于那种可以破坏美国意识形态基本一致性的“非美因素”,因此很自然地遭到美国主流社会的敌视和反对。虽然从法律上讲,在美国宣传共产主义思想是不违法的,但共产主义言论,尤其是暴力革命的学说,肯定会被美国主流社会“视为大逆不道的异端邪说,事实上受到禁止”。正如英国评论家埃德蒙·福西特和托尼·托马斯所说:“在政治上,一个人要是拥护另外一个激进制度,什么共产主义,什么社会主义,就不光是有些出格了,他或她是否爱国也成问题。”这正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共产主义运动几乎无成功希望的国家,反共主义却如此根深蒂固并时常表现得极其猖狂的原因所在。

美国主流社会的反共倾向在19世纪就有所表现。1888年,著名作家爱德华·贝拉米的畅销小说《回顾2000-1887年》出版,作者描绘了一个通过和平演变并运用社会智慧实现的社会主义化的国家。然而,贝拉米深知美国人对社会主义的偏见,所以小心地避免用这个字眼。

到了十月革命后,这种反共倾向更加强烈。“新政”时期美国流行的一首被称作本土主义的小调,十分形象地反映了这种倾向以及美国多元文化与共产主义之间的关系:

“上帝保佑美国,

犹太人拥有它,

天主教徒管理它,

黑人喜爱它,

清教徒建立它,

但是,

共产党人将摧毁它。”

到了二战结束时特别是冷战爆发后,这种倾向进一步发展。1945年,盖洛普民意调查机构曾过这样一个调查:问题是“你认为一个人可以被相信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同时又忠于美国吗?”;只有5%的被调查者回答“是”,87%回答“否”。在冷战期间,这种宗教教义式的敌视共产主义的情感被激发到十分敏感的程度。直到1989年底的时候,仍有相当多的人(占被调查者的47%)说,他们宁可投入一场全面核战争,也不愿生活在共产主义统治之下。

二、社会主义革命是最激进的革命

美国是经过革命而诞生的国家,独立战争实际上是一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然而,在美国却形成了敌视激进革命的传统,尽管美国人不像英国保守党人那样反对革命。美国学者迈克尔·亨特考察了美国立国后对世界上发生的若干次较有影响的革命的态度,得出了美国主流社会是敌视激进革命的结论。

美国独立后不久就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在1789-1793年间,即君主立宪派和吉伦特派掌权期间,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基本上都对革命持同情和肯定态度。然而1793年即雅各宾派掌权后,他们的态度便发生了变化,尤其是联邦党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称雅各宾专政使“真正自由的事业受到深深的伤害。”乔治·华盛顿曾认为法国革命是与美国革命一脉相承的,并能改变欧洲的命运。然而,1793年后他也接受了汉密尔顿的观点。

1830年法国7月革命推翻了波旁复辟王朝,但却建立了另一个王朝——奥尔良王朝。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反对举行公开庆典的前提下,向法国发去了贺词,称赞这次革命“无比地温和,没有引起恐怖的武装革命。”

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推翻了路易·菲力普政权,建立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美国人为法国革命的前途忧虑,担心革命果实再次落入专制者或军人手中。六月起义使美国人的热情急剧跌落,起义被美国主流社会精英们说成是“反叛的暴民所发动的掠夺式的革命。”

1871年3月18日巴黎公社革命爆发后,美国舆论界一致对公社持敌视态度,反应异常强烈。因为这次革命又唤起了美国舆论对雅各宾专政和六月起义“最糟糕的景象”的记忆。

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爆发后,美国观察家们给以欢呼,一个外交使团的发言人宣称“现在中国人醒来了。”

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爆发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明确表示欢迎,认为这次革命“使俄国在民主的十字军东征中成为一个合适的伙伴。”威尔逊不仅成为第一个承认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国家领导人,而且还积极向临时政府提供贷款,派遣资深的政治家伊莱休·鲁特(ElihuR··t)到俄国进行视察。

然而十月革命爆发后,美国政府的态度却大为不同。国务卿兰辛这样评价十月革命:“我相信俄国革命的‘恐怖’在野蛮和毁灭生命与财产方面远远超过法国大革命的恐怖。后者至少拥有政府的外形并制造合法的伪装,而前者哪一样也不具备。没有权威,没有法律。它是一个沸腾着的专制与暴力的大锅炉。我想象不出对一个国家来说还有比降临到俄国的更可怕的灾难。”

从上述可见,美国对温和的革命一般都持欢迎态度,而对激进的、更具暴力色彩的革命则持否定态度。美国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传统,主要由这样三个因素决定:

第一,美国人喜欢用自己熟悉的标准来判断是非。亨特指出:“美国人用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曾用过的标准来判断外国的革命。革命是一个神圣的事情,在进行过程中必须保持最低限度的混乱,要由可尊敬的公民来领导,致力于一个适当的政治目标,并幸运地只是在制定了一部平衡的宪法后而结束。最基本的,革命要保障人权和财产权利。换句话说,一个成功的革命在美国人的头脑中,无法摆脱地同他们所熟悉的他们自己的革命的方法、目标以及政治文化联系在一起。”美国主流社会所敌视的革命,基本上都是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它们都引起了“严重混乱”,领导者不是“可尊敬的公民”,政治目标不适当,等等,尤其是布尔什维克所领导的十月革命,与这些标准更是相差甚远。

第二,价值观的影响。美国革命的第一价值目标是自由而不是民主,民主体制之所以被采用是因为它相对于其他政治形式最能保障自由。美国立国时最重要的两份文件——《独立宣言》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更强调自由。《独立宣言》中有一段最能表达美国价值观的话,就是:“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这里,核心内容是自由。为了保障自由,即各种权利,“人们建立起政府,而政府的权力必须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标,人民就有权利去改变它或废除它,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可见,采用民主政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由。美国制宪者们在根本大法的序言中开宗明义阐明了制定宪法的目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神赐的自由权力。”这种自由至上的观念严重影响着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在美国人看来,激进的革命虽然可能符合民主的要求,但它损害了自由原则,因此是不可取的。

第三,美国人有政治温和的倾向。美利坚民族中最大的种族是英国人,英国文化对美国主流文化有着深刻的影响。在英国,托利—保守党长期主政,其意识形态——保守主义对英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19世纪初,埃德蒙·伯克的保守主义产生于英国不是偶然的。保守主义的基本精神是:尽可能保持社会现状,如果需要变革,要尽量使变革对社会带来的震动限制在最小的限度内。由于历史、地理、语言及宗教方面的原因,美国很容易接受英国的文化。在英国保守主义的影响下,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自由主义逐渐打上了保守主义的烙印,从而形成“保守—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并造就出一大批“政治温和的美国人”。他们对激进的革命普遍抱有怀疑和敌视的态度,推崇互相妥协,主张有控制的变革。因此有人把主流美国人称作“反革命的革命派”。

英国的保守主义还对美国一些政要的思想直接产生了影响。1894年,威尔逊就是在伯克的著作影响下,谴责法国大革命为“激进的罪恶和腐败思想的根源”。

第四,美国的内政需要反对激进的革命。每当激进革命发生时,美国统治集团都加以敌视和反对,在相当程度上还与美国的国内政治密切相关。迈克尔·亨特指出:巴黎公社革命时,美国人之所以反应异常激烈,还因为“巴黎事件触及了国内敏感的政治神经。纽约时报的编辑们在公社失败后马上坦率地承认,公社是‘埋在现代社会下面的深刻的爆炸性的力量’。美国城市都充满它们自己的‘反叛的暴民’,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最近的欧洲移民,他们带着同样的曾将公社社员带动起来的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烙印。这些移民使劳动队伍膨胀,劳工们已开始向财产所有权挑战并助长了阶级冲突。警觉起来了的保守主义者和排外主义者声称:这些就是在美国土壤里的革命的种子。”为了确保革命的种子不发芽,美国主流社会和统治集团必须对巴黎公社革命采取旗帜鲜明的敌视态度。

十月革命发生时,美国国内政治也存在着相似的情况。当时美国正处于“更糟的时候”,“美国正经受着全国性的自信心危机”。美国人“惊恐地注视着布尔什维克‘疾病’蔓延到德国和匈牙利,还有,苏维埃领导组织起了第三国际。这可能只是一个长期颠覆运动的开始,甚至美国也不能逃脱。”于是,保守主义和排外主义联合起来,向布尔什维主义宣战,“以将国家从革命的病毒蔓延中拯救出来”。

在美国主流社会看来,以十月革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革命是有史以来最激进的革命,最不合美国人的评判标准,最易引起社会动荡,对美国社会稳定的威胁最大,因此最应受到敌视。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鲍厄斯所说:“1917年后的共产主义不同于所有先前的激进主义,因为它是以莫斯科为牢固根基的世界网络的一部分;与之相应,美国的反共主义也不同于所有先前的反激进运动,因为它的首要敌人是国际性的并针对国外的。”

三、社会主义国家是美国实现领导世界的最大障碍

19世纪中叶,美国出现了“天定命运”这一思潮,对美国的外交政策产生了很大影响。“天定命运”是在美国大陆扩张进入高潮时期应运而生的扩张主义意识形态。1845年7月,美国正式兼并得克萨斯数月后,《联邦杂志和民主评论》发表了一篇题为《兼并》的文章,呼吁“现在是反对兼并得克萨斯的人们罢手的时候了”,并宣称,“现在应该是爱国主义和对国家的共同责任感代之而起的时候”。这种“责任感”在文章中被命名为“天定命运”,意即美国负有天定的使命拓展到上帝为美国的自由发展而指定的整个大陆。从此,“天定命运”被美国扩张主义者作为鼓吹扩张包括后来的海外扩张的口号,构成美国外交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