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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回忆录(1)

漆黑夜里宝马不见了,驯马师被抛尸荒野,地下室里,管家尸体与古宝躺在一起,陡峭山崖上福尔摩斯与凶手展开殊死搏斗并欲同归于尽。

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上,用餐时福尔摩斯突然说:“华生,我必须去一次了。”

我惊奇地问:“去一次?要去哪儿呀?”

福尔摩斯答道:“达门耳,国王场那里。”

对此我倒并不奇怪。而真正让我惊奇的是,最近全英国都在议论着一件离奇的案子,可福尔摩斯却从未过问。他每天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眉头紧锁,不停思考,吸着一斗又一斗的上等烈性烟叶,经常对我的提问毫无反应。每天的各种报纸,他只是随便翻翻。但即便他沉默不语,我也很清楚他在想什么。最近,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上,一名驯马师惨死,一匹名驹神秘失踪,各方都在期待分析推理天才福尔摩斯能揭开这一谜底。所以,此时他突然要去调查这件极富戏剧性的案子,我并不感到意外。

我说:“如果方便,我希望和你一起去。”

福尔摩斯说:“华生,很高兴你也能去,这个案件看起来有点意思,我们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我们坐火车去潘丁顿,路上再和你谈此案的详细情况。你最好带上那架双筒望远镜。”

一小时后,我们已经坐上了开往艾克斯特的火车。福尔摩斯坐在头等车厢里,一顶旅行帽将他那轮廓分明的脸完全遮住了。我们在潘丁顿车站买了些当日报纸,他正在匆匆浏览。离瑞丁站还很远的时候,他已经把最后一页报纸读完了。

望着窗外,他说:“走得非常快。”接着又看了看表,说:“现在车速五十三英里半。”

我说:“我没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

“我也没数,可是铁路旁那些六十码间距的电线杆比较容易算。我想,你已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的案子了吧?”

“我在电讯报道和新闻上看到过。”

“这类案子,逻辑推理的作用应该更多发挥到分析案情细节上,而非寻觅新证据。它的确不寻常,令人困惑,而且牵涉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猜测、推理、假设都易马上见效,而且,如何厘清事实与虚构之词——所谓理论家以及记者虚构的情节之间的关系非常不易。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事实,推出结论,并且确定问题的主次。本周二,我接到了马主人罗尔斯上校和哥瑞格里警长发来的电报,他们邀请我同警长合作,一起侦破此案。”

我惊呼:“天呐!周二晚上,现在都周四早上了,为什么现在才出发?”

福尔摩斯说:“是的,这是我的错,我确实常犯错。这与通过你回忆录了解我的人所认识的不同。我只是不相信,那匹英国名马能在荒凉的达门耳北部隐藏那么久。直到昨天,我还在盼望马的消息,因为偷马贼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可是今天,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被捕外,毫无新进展,我只好行动了。但是,我也没有虚度昨天的时光。”

“这样说来,你有眉目了?”我问。

“是的,至少对重要的事实有了初步了解。我想,把一个案件的详细情况讲给其他人听,是帮助自己弄清案情的最好方法。此时如果还不让你对案件深入了解,那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了。”

我拿着烟坐在椅子上,他向我靠了靠,开始边比划边说起来。

“那匹有着优良血统,保持着骄人记录的银色白额马,是桑莫来血统,现在五岁,赛马场上的常胜将军。他的主人罗尔斯上校更是令人羡慕。

“惨案发生前,它依然是冠军。人们对它非常宠爱,它也从来不让人失望,因此赛马迷押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注(打赌时,输了给对方三份,赢了只拿对方一份儿——译者注)。但即便如此,它也从未令押巨款在它身上的人失望过。因此,虽然赌注悬殊,却仍有人愿赌。当然,也有许多人出于利益考虑,并不希望它参加下周二的比赛。

“这样的事实,上校的训练马厩国王场对这些事情完全知情。所以,为防不测,他们采取了各种措施全力保护它。罗尔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原本是约翰·斯特雷克,但后来因为其体重增加而不得不退役换了别人。斯特雷克则转而成为了驯马师。他热情、诚实,如今已给上校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他有三个小马倌,其中一个睡在不很大却有四匹马的马厩里,其余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三个小伙子都品行极好。驯马师已婚,但没有孩子。他只有一个仆人,住在离马厩两百码的小别墅里,生活舒适。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人烟稀少,再往北仅有几座别墅,离这里几英里,是塔维斯德克镇的商人建的,住着一些疗养的病人和喜欢达门耳新鲜空气的人。西边两英里外是塔维斯德克镇,越过镇外的荒野,再走两英里,就可以看到另一个马厩,它属于贝克华德勋爵,管理人叫赖斯·布朗。周围还零散地居住着少数吉普赛人。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情况大致如此。

“那天晚上,一切如常,马被训练刷洗之后就锁在了马厩里,由小马倌纳德·亨特在马厩看守,其余两个去驯马师家中吃饭。九点过几分时,女仆伊德思·贝克斯特给纳德送去了一盘咖喱羊肉。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而且看守人在值班期间不能喝饮料,所以她没有带饮料。伊丽诺丝提了一盏灯,因为当时天很黑,而且要穿过荒野才能到达马厩。

“在距马厩三十码的地方,她被一个男人叫住。那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借助微弱的灯光,她看到他身穿灰呢衣服,头戴呢帽,脚穿有绑腿的高筒靴,手持笨重的圆头手杖,像个上流社会的人。他大约三十岁,脸色很白,神情紧张。

“他问:‘请问,我现在在哪儿?多亏你的灯,这才令我不至露宿荒野。’

“女仆答道:‘您在国王场马厩旁。’

“他惊奇地叫道:‘太好了!你是给睡在马厩里的小马倌送饭吧?’那人拿出一张字条,‘如果你把它交给那个孩子,就能得到一点小钱,足可以买件漂亮的新上衣,我想你不会骄傲到对它不屑一顾吧?’

“他严肃的表情令女仆感到惊奇,于是急忙奔向那个马厩里递饭的窗口。窗户是开着的,女仆准备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坐在小桌旁的瑞克,可那人却又走了过来。

“他从窗口探进身子,说:‘晚上好,先生,我们谈谈好吗?’

“女仆曾说,那人说话时手里还摸着刚才她看到的那张字条。

“小马倌问:‘你在这儿干什么?我不认识你。’

“陌生人说:‘我知道你们的银色白额马和贝亚红棕驹的马都参加了温赛克斯杯锦标赛。我还听说在这次比赛中你们把自己的钱押在了贝亚红棕驹身上,因为贝亚红棕驹可以在五弗隆(弗隆是英国的长度单位,相当于八分之一英里——译者注)比赛中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如果你能再告诉我一点儿可靠消息,你口袋里还会多一些东西。”

“小马倌生气地说道:‘这个该死的马探子,我会让你明白马探子在国王场的下场!’

“他走出来要放狗,女仆吓得急忙往家里跑。她边跑边回头看,发现那人还在窗口向里张望。可是,等到小马倌带着狗出来的时候,那人却不见了,找了一圈也没有人影。”

我插问:“等一下,小马倌没有插门就带狗出去了?”

福尔摩斯低声说:“华生,你真棒,为了证实这一点,昨天我专门往达门耳发了电报。结果是门锁了,窗户也很小,人钻不进去。

“另外两个小马倌吃完饭回来后,纳德便派人将详细情况通知了斯特雷克。斯特雷克知道后很紧张,虽然他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可总是心绪不宁。大约一点多,斯特雷克夫人醒来时发现丈夫在穿衣服。他说只有亲自去看看那几匹马,才会安心睡觉。妻子听到外面有雨点敲窗的声音,所以希望他不要去,但他听不进去,还是穿上雨衣走了。

“清早,斯特雷克夫人醒来时,没有看到丈夫。她慌忙穿上衣服向马厩跑去,结果在那里发现了已经失去知觉的纳德蜷缩在椅子上。马厩的门敞着,里面却不见名马和驯马师的影踪。当时,女仆也跟随着斯特雷克夫人。她们叫醒了睡在草料棚中的另两个小马倌,可他们夜里都睡得很死,什么也不知道。很明显,纳德被烈性麻醉剂麻醉了,任凭怎样叫他都无法醒来。他们只好丢下纳德,去寻找名马和驯马师。他们本以为站在马厩附近的小山丘上就可以看到驯马师,结果除了荒野,他们只看到了一件让人感到不祥的东西。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他们发现了驯马师的大衣。附近荒野有一个凹陷处,不幸的驯马师就倒在那里:他的头颅遭到一件钝器袭击,被击得粉碎;大腿被一种锋利的器具割破了,留下整齐的伤痕;他的右手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小刀,很明显,他死前进行过激烈搏斗;他的左手里是一条黑红相间的领带,女仆和醒过来的纳德都证明是那个陌生人的,而麻醉药也是他站在窗口放到咖喱羊肉里的。山谷底有马的蹄印,显然,搏斗时马就在现场。后来,它却失去了踪迹。尽管寻马的赏金昂贵,尽管所有达门耳的吉普赛人都在留意,但它还是没有一点儿消息。经过化验,小马倌吃剩的饭菜中确实含有麻醉剂,而吃同样饭菜的驯马师一家人却没有反应。

“案子的情况大致如此,全是事实陈述,没有我的推测。另外,我再介绍一下警方对这个案子采取的措施。

“警长格里格莱负责此案,他是一名非常有能力的探员,只是缺少点想象力。到达现场后,他马上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这个嫌疑犯就住在那些别墅里,所以很容易找到他。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现在伦敦体育俱乐部做马票预售员,因为他的钱都在赛马场上挥霍光了,所以现在只好以此糊口。赌注记录本记载着,他曾输过压在银色白额马上的五千英镑。被逮捕以后,他直言不讳,说自己去达门耳只是想打听一下国王场名驹的消息,当然也想了解一下一切有关第二热门的赛马的消息——它被养在赛拉斯·布朗的梅尔普顿驯马场。他声称并无恶意,可当面对那条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则脸色苍白,无言以对。他的衣服被淋湿了,显然当天晚上曾冒雨外出,并且他的槟榔木手杖镶着铅头,这足以使驯马师致命。但奇怪的是,菲茨罗伊尔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但驯马师手里的刀上却有明显血迹。情况大致如此,华生,希望你能给我点启发,我将感激不尽。”

福尔摩斯总结案情的能力是超人的,他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地讲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我虽听得入迷,却仍然找不出其中的关键点,就更别说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了。

我说了自己的想法:“斯特雷克也许在搏斗时划伤了自己。”

福尔摩斯说:“有可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被告就失去了无罪的有利证据。”

我又问:“警察有什么意见吗?”

“恐怕他们的想法和我们恰恰相反。他们认为,是菲茨罗伊尔用麻醉剂放倒了看守人,用预先配备的钥匙打开了马厩门,并用领带套在马嘴上把马牵了出来——因为没有马辔头,然后敞着门溜走了。不料在荒野上他遇到了驯马师,或者被发现情况后的驯马师追了上来,他们发生争吵,继而进行搏斗,驯马师的小刀没有伤及辛普森,却伤害了自己。辛普森用他的铅头手杖敲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又把马藏了起来。当然,马也有可能在他们打斗时自己走失了。由于没有更合理的解释,警方目前认定的事实就是这样。不管怎样,我们只有先到现场才能将情况搞清楚。”

将近晚上,我们终于抵达了米斯多哥镇,一个位居达门耳辽阔原野中心的小镇。

格里格莱警长和著名的罗尔斯上校正在等候我们。警长身材高大,面庞英俊,头发和胡须是鬈曲的,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令人印象深刻。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了一只单片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刮得整整齐齐,身上穿着呢子礼服,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显得十分机智、精干。

见到我们,上校立刻迎上来寒暄:“非常荣幸见到您,福尔摩斯先生。警长正在尽力调查,我希望尽快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直入主题地问:“警长,有什么新情况?”

警长回答:“非常抱歉,没有新线索。如果您愿意,可以坐我的敞蓬马车在天黑之前赶到现场,路上我再顺便讲一讲。”

几分钟后,我们坐上了舒适的马车,开始穿行在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我对两位侦探的谈话很感兴趣,一直在认真倾听。警长格里格莱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案情以及他的看法,福尔摩斯偶尔插问一两句。警长所讲的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预料的完全一样。罗尔斯上校双臂环抱,始终背靠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帽子挡住了他的双眼。

警长又说:“各种迹象都对菲茨罗伊尔不利,我个人也认为菲茨罗伊尔很可能是凶手,但目前证据不足,而且一旦发现新情况,以前的证据就很可能不成立。”

福尔摩斯问:“关于斯特雷克的刀伤,您怎么看?”

警长回答:“有可能是他倒下时自已划伤的。”

“我们在火车上谈到了这种可能性,我的朋友华生也这样认为,情况对辛普森很不利。”

“很明显,那匹失踪的马引起了辛普森的注意,他也承认那天晚上去过马厩,而且他的沉重手杖很适合作凶器,领带也是在现场找到的。难道根椐以上的证据我们还不能提起诉讼?”

福尔摩斯听后只是摇头。“他偷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想害它,完全可以在马厩里杀死它,这样更容易。复制的钥匙找到了吗?他的麻醉剂又从何而来?况且,他是外地人,能将名驹藏在什么地方?另外,对于女仆提到的字条,他有什么解释?对于聪明的律师而言,那些证据很容易被驳倒。”

“你所疑惑的问题其实很容易解决。他对这个地方很熟,每年都要来两次,而且还要小住几天。他也可以将马藏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钥匙,用完了就可以扔掉。麻醉剂也能从伦敦带来。字条,他说那只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正如他所说的,他钱包里的确有这么一张钞票。”

“那么他对领带又作何解释?”

“他说领带确实是他的,但很早以前就丢了。不过我们发现的一个新情况证明,马是他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他的讲述。

“周一晚上,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到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了,因为我们发现了许多脚印。我们一致认为,辛普森与吉普赛人是同伙,他被追赶或遇到驯马师搏斗时,是吉普赛人将马牵走了,这匹马现在很可能在他们手中。”

“完全有可能。”

“我们正在搜寻整个荒原上的吉普赛人和小镇周围的每一间马厩。”

“听说,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是的,我们没有忽视这点,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德斯巴勒就是那里的,而且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死去的斯特雷克关系不好,这次比赛他下了很大赌注,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很有利。但我们在那个马厩没发现什么。”

“这个马厩和辛普森有关系吗?”

“一点关系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