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让他坐车回去吧!你放心,他显然没力气再招惹麻烦了。我劝你写个便条告诉你太太,说我俩又开始合作处理一件事了。然后你到外面等我,五分钟后我来找你。”福尔摩斯有什么要求,我总是难以拒绝。而且,我只要把惠特尼安全送上马车,任务就算完成了,剩下来的时间,我很乐意跟老朋友去冒险。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不一会儿,我写好便条说明了行踪,又帮惠特尼付清欠账,这才带他出来,并一直望着他坐马车离开。很快,一个老头从鸦片馆里出来,我们一起往街上走去。他驼着背,晃晃悠悠,蹒跚地走过两条街,然后快速朝周围看了一遍,这才站直身子。我们俩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华生,我猜,你现在肯定是想,注射点可卡因从医学观点来看勉强还能容忍,现在怎么又添了吸鸦片的怪癖呢?”
“发现你在那个鬼地方,我当然吃惊。”
“我比你更吃惊,你不也在那里吗?”
“我是去找朋友的。”
“但我去找一个敌人。”
“敌人?”
“对,一个天敌,也许不久后可以称它为我的一个猎物。华生,简单地说,目前我正在探查一桩奇案,我想从那些瘾君子口中寻找到蛛丝马迹。以前我也干过类似的事儿,烟馆里的人要是认出我来我就没命了。那个印度阿三,就是开烟馆的无赖,曾扬言要找我报仇,因为我以前就去烟馆调查过。保罗码头拐角处有幢房子,房子后面有一个活板门,那里藏着很多故事,月黑风高之夜,总有东西会经那里被打发掉。”
“什么!你是指一些尸体吗?”
“是的,华生,那个烟馆杀人如麻,从每个被弄死的烟鬼身上都可以得到一千镑,假如我们弄到这笔钱,就发财了。沿河一带,最危险的谋财害命之所就是这里。我估计内维尔·圣克莱尔就是从这里进去并再也没有出来。我们就把圈套设在这里。”他把食指放在两唇之间,吹出一个响亮的口哨,远处响起了同样的口哨。一阵车轮声和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华生,你现在愿意和我出去一趟吗?”他问。
此时,一辆双轮单马车从暗处驶出,两边的吊灯射出两道黄色的灯光。我说:“要是我可以帮上忙的话。”
“信得过的朋友总是可以帮忙的,笔杆记事就更不用说了。我在杉园的房里有两张床。”
“杉园?”
“对,侦察此案这段时间就住在那儿,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屋子。”
“在什么地方?”
“在离李镇很近的肯特郡,我们得赶二十来里的路。”
“我可是一无所知啊。”
“当然,但你很快会知道一切的。上来吧!行了,约翰,不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早上见,大概十一点等着我,松手吧,再见!”
他轻抽了马一鞭子,马车马上疾驰而去。穿过一条条无人街道后,路面渐渐宽阔起来,最后又通过了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黑沉沉的河水从桥下流过,岸边延伸过去是一块单调的荒地,上面到处是砖堆和泥灰,四周一片沉寂,只有巡警那沉重而又有规律的脚步声偶尔打破这寂静的夜。一团团散乱的云从上空缓缓飘过,几颗星星在云缝里发出微弱的光芒。伴随着偶尔传来的乐不思返的狂欢者的纵歌狂喊声,马车静静地前行。福尔摩斯始终沉默着,低着头,仿佛在沉思,我坐在旁边不敢打扰他,尽管我很想知道这个案子的情况,为何会使他如此费心。马车已经走出好远,前面就是郊外别墅区的边缘地带。他这时才从沉思中醒过来,摇摇身子,耸耸肩,点上烟斗,又恢复了悠然自得的模样。
“华生,你是保持沉默的天才。”他说,“这是你成为我非常可贵的朋友的前提,对我来说,跟别人交往是件很困难的事,因为我的观点不是很能令人信服。现在我真不知道待会儿该怎么向那位迎接我们的可爱的小女人解释。”
“你别忘了,我根本不知道这事儿。”
“在到李镇之前,我有足够的时间告诉你一切。此案看上去简单,可是却令我如坠云雾,甚至摸不着头脑。毫无疑问,线索确实不多,我抓不到任何头绪。现在,让我把案子的大致情形告诉你,华生,你也许会让我在黑暗里见到一丝光明。”
“那你就讲讲吧。”
“几年之前——准确地说,是在1884年5月,有个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了李镇。他买了一座大别墅,庭院非常漂亮、豪华,可见他特别有钱。渐渐地,他与周围的很多人都交上了朋友。1887年,一位酿酒商的女儿嫁给了他,后来生了两个孩子。虽然他在几家公司都有投资,但是自己却没有正式职业。依照惯例,每天早上他会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再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现年三十七岁,无不良癖好,是位好丈夫,好父亲。我已经调查过他现在的一切债务,共有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的存款,光首都银行就有二百二十镑。因此,认为他因财务问题而烦恼,进而出事的假设恐怕不成立。
“上周一,圣克莱尔先生有两件重要的事要办,另外还要为小儿子买一盒积木,因此他很早就进了城。巧的是,就在那一天,他离家后不久,他太太收到了一份电报,电报说有一个重要的小包裹已经寄到了亚柏丁运输公司办事处,等她去取。事实上,她一直在等这个包裹。如果你熟悉伦敦的街道的话,就会知道那家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斯诺街,而那条街恰巧与天鹅闸巷之间有一条岔道相通,天鹅闸巷就是你今天遇到我的那个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了城,在商店买了点东西后就到运输公司办事处去取包裹。在下午四点三十五分,她正好路过天鹅闸巷去车站赶车,你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
“不知你是否记得,那是个天气炎热的星期一。圣克莱尔太太边走边四处张望,希望能尽快找到可以乘坐的马车,因为她很讨厌走这种杂乱的街道。当经过天鹅闸巷时,她突然听到一声喊叫,顺着声音,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正从一座三层楼的窗口向下望她,仿佛还在向她招手,当时她被吓得手脚冰凉,出了一身冷汗。据说,她丈夫当时的样子十分可怕,显得很激动,因为窗户是敞开的,所以她能清楚地看到他的脸。他当时使劲朝她挥手,但瞬间便消失在窗口,似乎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在他背后拉了他一把。女人敏锐的眼睛在刹那间产生了奇效:她看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细节,他虽然穿着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脖子上没了硬领,胸前也没了领带。
“她想丈夫可能出什么事了,于是顺着台阶飞奔而上——房子就是你今晚去过的地方,也就是我侦察的那家烟馆。她穿过屋子,冲向二楼的楼梯,结果被那个印度人堵在了楼梯口,还被推了回来。接着又跑来一个丹麦人,他们一起把她推到了街上。她非常震惊,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在弗雷斯诺的街头,她十分幸运地撞上了一位正去值班上岗途中的巡官和几名巡捕。听完她的诉说,他们便与她一同返回烟馆。虽然烟馆老板一个劲地阻拦,但他们还是进了那间刚刚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屋子。可是,屋子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曾经呆过。实际上,那层楼上没有其他任何人,除一个奇怪的人之外。他跛着脚,面目可憎,看起来好像常住在那里。这个家伙和那个印度人都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他们的否认使巡官一时摸不着头脑,认为也许是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这时,她突然大叫一声,扑到了放在桌上的一个松木盒子前,打开后,里面滚出一堆儿童玩具和积木,那是她丈夫答应给儿子买的玩具。
“她的发现,以及那跛子表现出的惊慌失措的神情,都表明事情并非像他们说的那样简单。巡官也产生了怀疑,于是仔细搜查了每间房子。结果证明此间种种确实存在凶险案情。作为起居室的前屋里,摆设简朴,屋子通向另一间正背对着码头的小卧室。从小卧室里可以看到码头的情景,码头与窗户之间是一块窄长的地段。退潮时这里是干地,涨潮时,则最少也有四英尺深的河水淹过来。卧室里有一扇由下向上开的窗子。搜查中,巡警们发现窗框上有血迹,地板上也有,还在前屋的一条帷幕后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惟独没有那件上衣。这些东西上没有任何暴力的迹象,圣克莱尔先生也没了踪影。显然他是想从窗户跳出去,再通过游泳逃生。但当时绝不可能,因为惨剧发生时,正是潮起的时候,并且涨到了顶点。
“回头再来看那些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歹徒们。那个印度阿三的臭名虽然远近皆知,但圣克莱尔太太说过,她丈夫在窗口出现后几秒钟,那个印度人已经在楼梯口等她了,因此,在这件事中,他充其量只是一个帮凶。他一再辩解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并且说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也都不清楚。至于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为何会出现在屋里,他更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除了印度阿三,就是那个住在三楼上的瘸子,他一定是最后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叫休·布恩,经常到伦敦来的人都认识他那张丑恶的脸。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管制,他经常扮成卖蜡火柴的小商贩。沿针线街往下走不远,在靠左边的一个墙脚,你也许注意到过,这个乞丐成天坐在那里,膝上放着几盒少得不能再少的火柴。他把一顶油迹斑斑的皮草帽放在身边的人行横道上,看到他那副令人哀怜的相貌,人们常常会把小钱雨点般地投进他的帽子里。他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了解一下他的乞讨生活,于是暗中观察过他多次。当我完全了解了他的乞讨情况后,真是大吃一惊,因为他的收入很丰厚。你知道,每一个经过他身边的人都忍不住看一眼他那奇特的相貌:一头蓬松的棕红色头发;一块恐怖的伤疤把那张没一点血色的脸衬托得更加难看,那块疤一收缩,就会把上唇外面边缘翻卷着拉上去;犹如哈巴儿狗一样的下巴;同头发颜色形成鲜明对比的黑眼睛……所有这些都是他与其他乞丐的差别。另外,他还很机灵,不管路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他都会从容而恰当予以回应。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他便是寄宿在烟馆的人,也是最后一个见过失踪绅士的人。”
我说:“但是,一个残疾人怎么可以独自对付得了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呢?”
“他走路确实是残疾人的样子,然而其他方面都很强,并且营养充足,跟一般的乞丐不同。你的医学经验也可以证明,一个人要是有一肢不灵活的话,其他肢体通常都会特别健壮,由此来弥补缺陷。”
“接着说。”
“圣克莱尔太太在看到窗框上的血迹后就晕了过去,一位巡捕用车把她送回了家。因为她留下来会妨碍现场侦查。负责本案的巡官将所有房间都仔细查过了,可是没发现一件有利于本案的东西。但他们当时忽视了一点,就是没有立即把休·布恩抓起来,以致让他有了几分钟和印度同伙串供的时间。还好这一失误很快就被纠正了,休·布恩已经被拘留,但还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给他定罪的证据。虽然他汗衫右袖口上的一些血迹令人怀疑,但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处被刀割破了一块,他指着伤口,说血是从那儿流出来的,并说,刚刚他到过窗户那边,窗上的血迹也是这样来的。同时他否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还发誓赌咒,说他与警方一样,对房间里的衣物感到非常迷惑。他觉得圣克莱尔太太说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口,那一定发疯了,也许是在做梦。但他最后还是被押到了警察局,虽然他一直在抗议。巡官依然守在房子里,盼着退潮后能找到新线索。
“令人兴奋的是,还真找到了一丝希望。尽管他们在泥滩上并未发现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尸体,不过他们找到了他的上衣。它在退潮后完全暴露在沙滩上。你猜我在他衣袋里找到了什么?”
“猜不出来。”
“没错,很难猜到。每个口袋都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钱币——共四百二十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难怪潮水没能卷走上衣。然而对人的躯体来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每次退潮时,房子与码头之间的水势都异常汹涌,躯体很可能被卷走,而只留下这件沉甸甸的上衣。”
“但是,人们发现这位先生的其他衣服全都在屋里,他难道只穿着一件上衣吗?”
“不,华生,可以更恰当地解释这件事,布恩如果在没有人看见的情况下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那么接下来肯定会立即把那些泄露真相的衣服消灭干净。情急之下,抓起衣服扔出窗外的潮水里是个好办法,但衣服那么轻,肯定沉不下去,会顺水漂浮。恰在此时,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同印度人的争吵声,并且也许已经从同伙那里知道大街上有一批巡警正朝这里跑来,所以几乎没有太多时间考虑。也许他突然想到了那些乞讨来的钱,就冲到那个藏钱的地方,随手抓起一把硬币,塞进衣袋里,这样衣服便沉了下去,之后,当再想扔其他东西时,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匆匆把窗户关上。”
“这种解释听起来还说得过去,但太勉强了。”
“可是我们找不着比这更合理的假设了,暂且把它当作正确的吧。我说过了,休·布恩已被关进了警察局,可是,巡官却找不到任何有利证据来证明他以前犯过哪些罪。甚至连嫌疑也找不到,长期以来,他只是世人皆知的乞丐。
“他的安静生活似乎并没有危害到别人,事情就是这样的。而那些应该解决的问题却至今仍是些谜。这些问题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去那个烟馆干什么?他在那里出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到底在这个案子中处于什么角色?我承认:在我过去经手的案件中,还很少有类似的,案情看起来如此简单,实际上却疑团不断,这么难查。”
就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我介绍这一连串怪事时,马车已将我们带出了这座城市。最后,散落在四处的房子也消失了。马车在两边有篱笆的乡间小路上前进,他正好说完时,我们也从两个村庄之间穿出,闪烁的灯光从其中几家窗户中透出来。
我的同伴说:“现在到了李镇的边缘,对我们来说,这旅途并不算长,可一路上已穿过了三个郡县,从米特儿赛克斯出发,路过瑟里郡的一角,最后到了肯特郡。你有没有看见那透过树丛的灯光?杉园就在那里。估计一位忐忑不安的妇女正等在那里的灯光下,忧心忡忡地竖耳倾听着外面的声音。毫无疑问,她已经听到我们的马车声了。”
“为什么不呆在贝克街办这个案子呢?”
“因为必须在这里进行某些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很热心地给我准备了两间房子,你放心,她会热情欢迎你的到来,因为你是我的同事兼朋友嘛。华生,我们到了,说心里话,在不知道她丈夫的下落之前,我非常害怕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