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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归来记(21)

客人走后,福尔摩斯的行动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他从抽屉里取出块儿白布,平整地铺在桌上,又把刚买来的那座塑像放在白布的中间,然后端起猎枪,猛地往拿破仑像的头顶上放了一枪,塑像马上成了碎片。福尔摩斯弯腰仔细查看那些碎片,不一会儿工夫,他得意洋洋地喊起来,我看见他手上拿着一块儿碎片,上面嵌有一颗像葡萄干般深色的东西。

雷斯瑞德和我一下子愣住了,极度的惊叹让我们鼓起掌来,如同看戏时看到高潮时候的情景。福尔摩斯那苍白无色的面孔也微微泛出红色。他朝我们鞠了一躬,好像是在答谢观众的盛情。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暂时中断了理性的思考,表现出很高兴受到人们称赞时的表情。我们的惊叹和称赞竟然深深地打动了这么一个轻视荣辱、性格独立、少言寡语的人。

他说道:“先生们,你们知道吗?这可是世上少有的最宝贵的珍珠。我很庆幸,用一系列推理归纳法,从这宝物丢失的地方就是科隆那王子在达柯尔旅馆的卧室开始调查,到斯捷班尼地区的盖尔得尔公司所制造的拿破仑头像。雷斯瑞德,你应该记得这颗珍珠的丢失曾给伦敦造成多大的震动啊!当时警察没有查到任何线索。在那个案子中,他们也曾问过我的意见,但我根本无从着手。我曾怀疑王妃的女仆,她是个意大利人,伦敦警方查到她有个弟弟,但并未查清他们之间联系是否密切。那个女仆叫卢克丽西雅·万努奇。我猜两天前被杀的那个彼埃特罗·万努奇很可能就是她的弟弟。我也查过报纸,珍珠丢失的时间恰好在倍波被捕的前两天。抓捕他是因为他伤了人,是在盖尔得尔公司抓捕的,可能那时他正在做那些雕像。你们应该都明白此事的发展情况了吧。不过我在想这案件的时候,是逆向思考的。倍波确实已拿到了珍珠,他很可能从那死者那里偷来的,也很可能就是他的同伙,更有可能是死者与他妹妹的中间人。不过这跟我们没有多大关系。

“最重要的一个事实是他独占了这珍珠。正当他身上带有这宝物时,警察来抓他了。他就跑到他工作的地方,他明白时间很紧,但还得把珍珠藏好,否则一定会被搜出来的。当时有六座拿破仑石膏像正在过道风干,可能有一座仍然是软的。他是个非常熟练的工人,因此就立刻在上面弄了个小洞,把珍珠放进去,再把小洞弄平。石膏像可是个很不错的外壳,根本没有人会想到珍珠就藏在里面。等他被放出后,这六座石膏像早已被卖到伦敦的各个角落了。他不知道珍珠被放在了哪座雕像中。摇摆雕像一点儿用也没有,因为珍珠已经粘在石膏上了。于是,他想惟有打碎头像,才能取出珍珠。他并没有完全失望,他很聪明又有耐心,便不停地寻找,通过一个在盖尔得尔公司工作的堂兄弟,弄清了是哪家把这些雕像买走了。后来他想方设法在莫逊·哈德逊公司工作,以此来查清那三座雕像到底卖给了谁,但是珍珠不在其中。后来他又在其他意大利工人的帮助下,查出另外三座的去处。一座便在哈克先生家。在那儿他被自己的同伙跟踪上了,这人觉得他要对珍珠的丢失负很大的责任。在接下来的打斗中他把他的同伙彼埃特罗刺死了。”

我问道:“如果他们是同伙的话,为何彼埃特罗还要装着照片呢?”

“那主要用于追踪时,便于他向其他人打听倍波的下落。这个道理很简单,我猜测倍波在杀人后行动会更加迅速而绝不再推迟了。他怕警方发现他所谓的秘密,所以他必须在警察追捕前把事情做完。那时,我也不能肯定他在哈克家的那座像里找珍珠,但我知道他在找什么东西,因为捧着石膏像走过无光的地方,到有灯的花园中把它打碎。既然哈克买的雕像是三个中的一个,那就是说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性里面有珍珠。还有另外两个半身像,很明显他当然会先去找伦敦的那个。我向房屋主人提出警告,防止惨案的第二次发生,随后我们便采取了行动,并取得了最佳的成果。也就是此时,我才知道我们所找的是包格斯珍珠。死者的姓名让我联想起两件事。那么现在只剩下一个在瑞丁区的那座塑像了,并且,珍珠一定在里面,所以,我当着你们的面从他那里买回了它。”

我们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

雷斯瑞德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看着您办理过许多案件,但是都没有这件办得这么巧妙。我们警方并没有妒忌你,而是引以为荣。如果您明天去警局的话,不管是老侦探还是那些年轻的小探员,肯定全都会高兴地跟您握手表示祝贺的!”

福尔摩斯说道:“非常感谢!”这时他转过身,背对着我们,我从来就没有见到过他会因为人类的温情而变得激动不已。过了一阵儿,他又认真地思考起来,然后说道:“华生,把这宝物放到保险柜里,拿出康克—辛格尔顿伪造案的文件来。再见,雷斯瑞德,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新问题时,我会尽全力帮助你解决的。”偷看考卷的学生

1895年,一些相互联系的事件,让福尔摩斯与我在那个著名的大学城里住了好几周。我所讲的事就发生在那个时候。事情虽不大,但有很深的教育意义。要让那些叫人痛苦不堪的流言消失的话,最好是不让读者分辨出事情发生在哪个学院,以及发生在谁的身上,因此,我在讲述这件事时会尽力避免使用那些容易引人猜想和推测的语句,只是谨慎地追述一下事情本身,以便用它来说明我朋友的一些杰出的品质。

那时,我们住在图书馆附近的一栋带家具出租的公寓里,当时他正在忙于研究英国的早期宪章。他在这方面的研究很有成效,也许它会成为我将来的题目。一天夜里,我们的老熟人希尔顿·索姆兹来访。他是圣路加学院的导师和讲师。他身材魁梧,少言寡语,可是很容易紧张与激动,我了解他不是个稳重的人,但此时的他更是激动得不得了,根本不能控制,很明显有事情发生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确信您会为我牺牲一两个小时的珍贵时间。刚刚在圣路加学院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幸的事,如果您不在这儿的话,我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的朋友回答道:“我现在忙死了,一点儿时间都没有,再说我也不想让其他的事分我的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警察。”

“不行的,亲爱的先生,这种事绝对不能找警察。如果交给警方的话,我就再也不能撤回了。刚发生的那件事关系到学院的名誉,绝对不能外传。您的能力是无人能比的,且说话也非常小心谨慎,因此这个忙只能靠您帮了。福尔摩斯先生,我诚心请求您尽全力来帮我。”

自从离开贝克街优美的环境后,我的朋友一直心情不太好,脾气也变得相当坏。他一离开报纸剪贴簿、化学药剂和不整洁的住处,就会觉得不舒服。他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们那位客人就赶紧把这件事和盘托出。他讲这件事时,更是激动万分。

“福尔摩斯先生,明天便是福兹丘奖学金考试的第一天。我是众多主考官中的一个,希腊语是我的主考科目。试卷第一题是一大段希腊文,要求同学们把它译成英文,这段文章是学生没有读过的,早已印在卷子上了。一旦有学生早有准备的话,那会得到很多好处的。所以,我非常注重试卷的保密工作。

“今天下午大概三点钟,印刷厂把试卷清样送了过来。第一题是要求同学们翻译修昔底斯著作中的一个部分。我仔细地看了一遍清样。由于原文必须完全正确,所以直到下午四点三十分,我还未看完。但我事先已答应了一个朋友去喝下午茶,于是我把它放在桌上,就离开了房间,来去也就用了半个多小时。

“福尔摩斯先生,您应该了解我们学院全是双重屋门,覆盖着绿色表面的那个门在里面,橡木制成的那个门在外面。当我看见外面的门上有把钥匙时,不禁大惊失色。一时间,我还以为是由于自己慌张而把钥匙忘在那里了,同时便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钥匙还在里面。我非常清楚,另外那把钥匙就在我的仆人班尼斯特手里,他帮我打扫房间足足有十年了,是完全值得信赖的。那把钥匙的确是他的,我猜测也许是他来过这个屋子,也许他是想问我要不要喝茶,离开时大概不小心把钥匙忘在这儿了,他来的时候也许我刚刚出去一会儿。如果不是今天这种特殊的日子,即使他把钥匙忘在这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今天将会产生无法预料的后果。

“我看了桌子一眼,就知道刚才有人翻过我的卷子,那三张清样是放在一起的,而现在,地板上一张,靠窗的桌子那儿一张,原处还有一张。”

福尔摩斯对此事产生了兴趣,他说道:“那一定是第一张在地板上,第二张在窗户边桌上,第三张就在原来的地方。”

“福尔摩斯先生,您太让我佩服了,您为何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请把这有趣的事继续讲完。”

“开始,我曾认定是我那仆人干的,他的这种行为让我十分厌恶。可是他一口否认,我确信他讲的都是实话。另一种解释便是:也许正巧有人经过这儿,发现我不在屋中,而且钥匙又在门上挂着,就顺便进来看了卷子。这是个金额极高的奖学金,涉及到大笔的钱财,因此一个不知羞耻的人也许会想冒险偷看卷子,以此超过他的同学。

“这事让仆人寝食难安。当我们确信这卷子绝对叫人给翻过时,他吓得差点儿昏过去。我让他喝了一点儿白兰地,就让他坐在椅子上休息。他像瘫了一般一动不动,这时我又开始检查房间。除了被弄皱的卷子外,我还找到了其他一些痕迹。在靠窗户的那张桌子上有碎木屑,那是削铅笔时留下的,那儿还有个铅笔断头。很明显,这家伙急急忙忙地抄试题,把笔尖弄断了,不得不重削。”

这案件慢慢地把福尔摩斯给吸引住了,他的态度也变得温和多了。他说道:“太棒了!你太幸运了,破这案件很有希望。”

“这儿还有另外一些痕迹。我有个新写字台,它是红色皮革做的桌面。我和我的仆人向您保证,之前桌面既光滑又没有污浊的痕迹。不过,现在我发现在那上面有个非常明显的刀痕,大约有三英寸长,绝不是什么东西擦过留下的痕迹,确实是刀痕。我还在那桌上看到一个小黑泥球,或许是面球,但在那上面有好多锯末似的斑点。我断定这些都是那个偷看卷子的人留下的,但根本找不到脚印或是其他别的证据来辨认那个人。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想起您还在这里,这不,我就来找您了。亲爱的先生,这个忙您无论如何也得帮,现在我的处境想必您已经非常了解了。或是把这个人找出来,或是推迟考试,等新试题印出来。换试题要做出明确的解释,可这样又会引起令人厌恶的流言。这不仅影响本院的名声,更会影响领导本院的大学的名誉。最重要的是,我希望能妥善地解决好问题。”

“我非常乐意处理这件事,而且会尽力提供帮助的。”福尔摩斯起身穿上大衣,“这个案件还挺有趣的。你拿到试卷后有没有人进过你的房间呢?”

“有呀,一个叫道拉特·拉斯的印度学生。他与我住同一个楼上,是想来问问考试采取什么方式。”

“他只为这件事来你屋里吗?”

“是的。”

“那时,卷子在你桌上吗?”

“在呀,不过我记得是卷着放的。”

“能够看清那是卷子的清样吗?”

“也有这个可能。”

“那时还有别人在你屋子里吗?”

“没有了。”

“那么谁又知道今天会把清样送到你这儿呢?”

“我想只有那个印刷工人知道了。”

“班尼斯特对此事知情吗?”

“他根本不知道,更没有其他人知道。”

“现在你的仆人在哪儿呢?”

“他身体非常不好,正瘫坐在椅子上。我就急忙来找您了。”

“你的屋门现在还没锁吗?”

“锁了,我把试卷也给锁起来了。”

“索姆兹先生,很可能那偷看试卷的人是正巧碰上的,原先根本不知有此事。”

“我也这样想。”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但我无法理解他的这个微笑。

他说道:“好吧,我们先去看看。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问题。不过,如果你愿意去,那就与我们一同去吧。索姆兹先生,现在你就吩咐吧。”

索姆兹的起居室对着这座古老学院的庭园,那里长满了青苔。他家的窗户又大又低,上面还带着花窗棂。在哥特式的拱门后有一个年久失修的梯子。他的房间就在一层,另外还有三个大学生,一人住一层。当来到现场时,天已经黑了。福尔摩斯停住脚步,仔细地看了一下起居室的窗户,然后他慢慢走近窗户,抬起脚尖,伸长脖子朝里望去。

我们的当事人说道:“那人肯定是从大门进去的。除了这扇窗户外,根本找不到其他任何一个出口。”

福尔摩斯看着这位导师,笑得有些奇怪,随后说道:“如果在这里搞不清楚什么的话,还是进屋看看再说吧。”

索姆兹把门打开后,让我们进入了房间。我们站在门口的时候,福尔摩斯检查了地毯。

他说道:“我觉得这不会有任何痕迹的,天气太干了,很难发现。你仆人的身体状况应该好起来了吧?你说你曾让他坐在椅子上休息,对了,是哪一把呀?”

“是窗户旁边的那把。”

“是靠近这张小桌子的那把。你现在进来吧,我把地毯已经检查完了,再来看一看这张小桌子吧。我们非常清楚发生的事,那人进了房间,在屋中的这张桌上逐页翻着试卷,又拿到靠窗的那个桌子上。因为假如有人从庭园那边走过来时,从这儿一眼就可以看到,便于逃跑。”

索姆兹说道:“可实际上他根本跑不掉的,我是从侧门回来的。”

“那更好了!不管怎样,这仅是他的设想。我再检查一下那三张清样,没有任何指纹!他肯定是先拿第一页抄写的。这会用多久呢?快点儿抄的话大概也得十五分钟吧,之后扔掉这张又拿起第二张。就在这时候,你回来了,他急着逃跑,所以根本没有时间把试卷整理好,再放回原处。当你进屋时,是否听到楼梯上有慌忙的脚步声呢?”

“没有,我根本没听到。”

“他急忙地抄着,不小心把铅笔尖给弄断了,又必须重削一次。华生,最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支普通的铅笔。它很粗,软铅,笔杆为深蓝色的,制造商名字为白色,现在只剩下一英寸半长了。索姆兹先生,如果你能找到同样的一只笔,也就找到那个人了。我还得告诉你,他用的刀子大且钝,这不是又有一个线索了吗?”

索姆兹先生被我的朋友弄迷糊了。他说道:“其他的方面我全能理解,可是铅笔的长短……”

福尔摩斯把那一小片铅笔木屑拿给他看,上面写着“nn”的字母。

“不,我还是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