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灰章程:只能做不能说的官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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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太绝了谁都活不了

灰色的底线

对于古代官家来说,他们最大的威胁并不是民变所引发的社会动荡,而是源于权力体系内部的溃败与腐烂。谁都知道民变是由民怨引发而起的,是民众对不恤民情政府的不满所采取的一种暴力行动。这种暴力行动的初衷只是为了追逐利益计算的均衡。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民变毕竟只是一种外在的冲突事件,它对权力制度所造成的伤害只能算是硬伤,而不算致命的内伤。权力内部的溃败正好与其相反,它是社会肌体的细胞坏死,机能失效。我们打个比方,民变就好像一个有着健康体魄的人,忽然走路摔了一跤,最后骨折了;而溃败就好像一个平日看上去健健康康的一个人,忽然发现自己体内的癌细胞正在扩散,最后要了自己的命。

民变是可以修复好的皮外伤,而溃烂却是无法挽救的要命事。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着权力的三角互动,也就是“官”、“绅”、“民”各占一角。三者之间有冲突,更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交集。按照常规性的理解,官与绅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而民往往是单打独斗的。但是这种权力结构的划分又太过于随意,官与绅勾结,是为了与民争利;但如果官与绅在联合过程中,因为瓜分利益出现分歧,那么就会形成第二种可能,绅与民联合,把持地方事务,然后再转过身来与官斗。在这三角关系中,乡绅往往拥有官方无法剥夺的民间话语权,绅是官与民之间的桥梁,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因绅的变化而变化。

权力与利益纠结在一处,有时候就像两个不该结婚的人在一起扎堆过日子,随时都有产生怪胎的可能。晚清时期,社会溃败的迹象日趋明显,而对于权力集团来说,其核心的问题莫过于权力的失控。社会的溃败是权力失控的导火索,而官员的腐败是这种绝症的外在形式。权力这时候就像一个野孩子,成了家长没法调教,老师也无法管束的野孩子。

这种外部和内部都无法约束的力量,让官家制度形同虚设。而在此之前,对于权力系统来说,外部约束虽然缺乏,但内部约束却相对有效;体制内部的溃烂使得权力的基础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地方性权力、部门性权力已成为上无约束,下无监督,同时还缺少左右制衡的一股力量,封建官家权力成了打碎的镜片,勉强拼凑,倒映出来的也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官员丧失了最起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官升官而不惜牺牲体制利益(不要说社会利益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晚清的腐败处于一种失控和不可治理的状态。

晚清后期,各地发生的百姓骚动可谓此起彼伏。这边火扑下去,那边又烧了起来。据史料记载,晚清最后十年发生的民变有史料记载的达到数百起,这当中还不包括那些没有记录在册的小事件。有人曾经做了更大范围的统计,得出的结论是至少1300起。

这样算下来,平均每两天半就要发生一起。无论以何种统计口径,可以肯定的是:晚清是中国历史上民变的一个高发时期。

1909年的四五月间,湖南北部永顺地区遭遇特大洪灾,境内的永定、慈利、石门等县成为一片汪洋泽国。这一地区庄稼颗粒无收,受灾百姓达百余万人。北部正闹着水灾,湖南南部衡州、宝庆、长沙地区又闹上了旱灾,粮食收成也是歉收严重,等到粮食上市,价格比常年翻了一番。这种大面积的灾荒,让滨湖地区的灾民都涌入长沙地区以行乞为生,由于大批灾民的到来,长沙四乡吃官府救济粮的灾民越来越多。滨湖地区一直是湖南省的“大粮仓”,粮仓缺粮,受灾百姓都蜂拥至长沙。这样一来,长沙的粮食也随之紧缺。

受了灾自然就要赈灾,在各地的赈灾中,一向有“清灾”、“浑灾”的说法。所谓“清灾”,也就是地方官在赈灾中能够奉公守法、按章办事,赈款能够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地方灾民得到救济。而所谓的“浑灾”,就是指那些靠着赈灾大发国难财,中饱私囊的贪官污吏。湖南地方官府在这次赈灾中表现出来的就是“浑灾”。

首先,官府仍听任周边歉收的省份沿袭过去的办法来湖南地界采购粮食。湖北在1909年湖南罹遭巨灾的情况下,“鄂中大吏犹沿袭往时故事,资湘米以供鄂食”,每月运走粮食10万石以上。自给自足尚且困难,官方这种割肉式的“穷大方”,害苦了地方乡民。

其次,听任那些商绅地主们拿着热钱炒粮食,他们大量囤积,拉高市价。比如说,当地乡绅叶德辉一家就存谷一万多石,另一个乡绅杨巩家约有七八千石。在这种情况下,米价直线攀升,对于商人们来说,这是大赚黑心钱的好机会。这就导致市面上流通的粮食价格是一天一个价。

除了外省和地方商人的双重盘剥,当时的湖南巡抚岑春蓂还与日、美、英三国洋行签订了关于运米出境的照约,而且此举居然能够通过清廷外务部的批准,令人费解。这些外国商人在地方官府的庇护之下也加入到这场炒粮运动中,他们诱引本地奸商深入粮食产地,坐地收购,偷运出境的粮食“每月二三千石”。

湖南市场上严重缺粮,可谷米却大量流出境外。巡抚岑春蓂利用其巡抚特权,指使亲信分驻长沙、汉口两地,借口粮食全部收为官买,挪用官款抢购囤积,并勾结英国人私运出洋。如此一来,除了损害农民利益,也损害到了湖南地方豪绅的利益。官洋相互勾结,分摊了地方豪绅的利润。湖南豪绅便由王先谦领衔先后多次致函岑春蓂,要求官府“禁运”。岑巡抚不仅没有禁止运谷米出境,反而提出“先办义粜”。同时借口办“义粜”,劝乡绅们从大局出发,为地方官府买单。王先谦要求官府开仓平粜,巡抚岑春蓂当然不会同意地方豪绅的要求,因为“平粜”就意味着官方要让出绝大部分利益给地方豪绅。

从表面上看,乡绅要求巡抚岑春蓂“平粜”有谋取私利的因素在里面。但毋庸置疑的是乡绅这次也有老百姓形象代言人的意思在里面,为民请愿。可在以巡抚岑春蓂为代表的官方人士眼中,乡绅们替老百姓出头,是在与官府争夺基层社会的控制权。

官方对乡绅这种为民请愿的姿态非常不满意,如此做法,置官家权力于何种境地?绅权打着正义的旗号,干下谋取私利的勾当,却收获了民间大众的支持。官方当然不服气,大家都是与民争利,凭什么你扮菩萨,我要扮恶人。当然在这里,我们虽然不能说“绅权”就等于“民权”,但绅权的存在及扩张,肯定对官权的肆虐有限制作用。

1909年秋,省咨议局提出了全面禁运的议案。在全体士绅及藩司的联合压力下,巡抚岑春蓂才算勉强同意“禁运”。

禁运的告示发布后,各国驻华使领却并不买账,他们搬出1902年中英商约的规定,宣称在禁令公布21天之后方可以生效。也就是说,在这21天内,他们可以加足马力,为所欲为。那些华洋商贩互相勾结,争相购运,整个湖南粮食市场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也就是在这短短的一二十天时间里,出口的粮食达到了数百万石。

洋商将谷米大量地运出境外,商绅地主也在拼命囤积谷米。这种互为表里的利润盘剥,使得湖南粮荒到了无以为继的地步。根据当时的官方调查数据显示,1910年三月下旬,长沙县城官府与平民“存谷不满三十万石,即颗粒不外溢,不足两月之食”。而这时候距离新谷上市还有半年多的时间,米价一日数涨,由往年每石二千文上下,猛增至每石七八千文,前后翻了四倍。长沙的很多米店挂起了“早晚市价不同”的牌匾。

谷价的直线上涨,使得本就挣扎在贫困线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彻底走向了破产。这时候,周边受灾的百姓大量涌入长沙城内,使得社会局势动荡不安,像坐在了一个巨大的火药桶上,随时有爆炸的可能。很多吃不上饭的饥民为了能够生存,往往会铤而走险。

1910年4月11日,长沙市面上的米价已经突破了每石8千文的大关。也就在这一天,在南门外靠挑卖河水营生的农民黄贵荪,将自己一天所得的80文钱交给妻子,让她买些米回来下锅。毕竟好几天,一家老小都没有沾一粒米了。在交易过程中,米店老板以其中有几文是烂钱为由,不肯收。没办法,黄妻只好折返回家换钱。可等到她回来的时候,米价已由刚才的每升80文涨至85文了。

粮价自古以来就是民生大计,国之根本。历朝历代的官家集团都会在大灾之年出台一些“平抑粮价”的措施,以缓和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所以这才有了“救荒之策,备荒为上”这一说法。应该说,清代的仓储制度还是比较完备的。可再完备的制度,也在于如何去执行。

就拿眼下的湖南长沙来说,地方官根本无视仓谷是否充足,领了国家财政下拨的购粮银后并不及时采买;受自然灾害、战争破坏以及年久失修的仓廒不能得到修复,仓谷霉烂;仓内所存的粮食也被官商变卖、挪用、侵盗等等。

由于这些积弊日久且深,各仓的亏空十分严重。很多地方的仓储可以说是名存实亡,有的地方虽然粮仓还在,可空无一粒谷;有的地方虽然划出了存粮之地,却无一座粮仓。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仓储自然起不到任何预防灾荒的作用。

本来因为家乡受灾来长沙城寻活路的黄贵荪一家四口人不但没有寻到活路,却在不知不觉中被逼到了生存的“血线”。黄家人这时候已经饿了几天,好不容易才挣了几个小钱,却连一升米都买不到,黄妻在忧愤之下跳水自尽。等到黄贵荪辛苦一天返家,不见妻子和儿女,打听之下才知去了妙高峰下的老龙潭。当黄赶到的时候,却只见两个孩子站在潭边啼哭,妻子已投潭而死。悲痛至极的黄贵荪抱起两个孩子也跳入潭中,步了妻子的后尘。一家四口就这样绝望地离开这个世界。

黄贵荪是受灾农民,长期以来被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民,土地带给他们沉重的赋税,也带给他们些微薄的活命之资。可如今一场天灾,他们连最起码的生存需要都化为泡影。对于那些饥寒交迫濒临死亡者看来,寥寥衣食就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身外之物和等身之物中间的分界线就是“命—物等价线”,一旦突破了这条线,以命换物就可以视为有利可图的交换。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搏命之人越多。“血线”之下的人类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

黄贵荪的妻子作为一个女人,可以说是社会权力结构中最为脆弱的群体。当80文钱换不来一升米,当饥饿威胁到自己以及家人的生存“血线”。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农民,她没有想到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去当土匪或者小偷,靠玩命出卖血酬来获得活命之资。最后她的结局虽然也是玩命,不过是让自己完命。

这场悲剧性事件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每个人心头,涌入长沙城里和黄贵荪同样身份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口口相传,人们心头的愤怒像瘟疫一样迅速传遍了长沙城内外。一场大规模的危及长沙公共安全的重大风暴即将来临。但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

第二天,一个老太太在南门外碧湘街邹姓碓坊买米,又碰到了与黄妻相似的遭遇。老太太当场质问,商人怎么会如此赚黑心钱?结果惹得店主大怒,冲着老太太一通辱骂。过往行人和左邻右舍都围拢了过来,刚好这时候隔街鳌山庙正演皮影戏酬神,看皮影戏的观众也闻声而来。黄贵荪一家前一天惨死的话题还没散去,如今又出现眼前这一幕。乡民们再也无法忍受,他们怒吼着冲进米店,将店主抓住一通暴打。同时捣毁了米店,抢光了大米。

巡防队闻讯赶来时,他们要将在百姓中带头动手的木工刘永福逮捕,结果遭到现场百姓的强烈抵制。事发现场在混乱中陷入僵局,巡防队在第一时间禀报善化知县郭中广。当郭县长带人赶到现场时,也被愤怒的百姓团团围住,要求他立即开仓平粜,让老百姓能够在这非常时期买到平价粮。

好汉不吃眼前亏,郭知县同意第二天中午开仓平粜。以缓兵之计脱身后,郭中广就直接跑去向巡抚岑春蓂报告了情况,请示对付百姓的办法。岑春蓂以“愚民聚众,必有匪徒鼓煽,何以巡警局不早拿访”。责令巡警道赖承裕对带头闹事者要“务必严拿”。赖承裕退出抚署,立即派消防所长龚培林带领缉勇出城巡逻拿人,在南门外就将刘永福逮送巡警公所收押。

秦汉以来,帝国制度下的农户始终是以一盘散沙的游离状态存在于社会结构中。对于权力集团来说,不论是豪门大族,还是民间组织,它们都会受到帝国制度的警觉性限制。其实官家制度对底层农民的约束是有限的,农民是生活在里甲制度的严格控制之下。

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对于官家制度的体验更多是来自胥吏与地方豪绅的威权。老百姓中的力量微弱,反抗官府压榨的收益微薄到只能够维持半条命。就是这微乎其微的收益,也要面临着巨大的投资风险。

在这种个体反抗风险远大于收益的利害格局之下,只要能够凑合着活下去,退缩忍让通常是他们的最佳生存策略。此外,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水平高,与外界交易的次数少、数量小,忍一忍也不是很要紧。因此小农对实现公正稳定的社会秩序要求并不苛刻,也不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