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人生的戒律(马斯洛现代成功心理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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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正视成长中的失败(9)

就某些人来说,这种对自身成长的逃避,只见于低水平的抱负,怕做自己所能做的事,自甘摧残、假装的愚蠢、狡诈的谦卑,实际上是对自以为是、对骄矜、对有罪的傲慢和自大的防御。有些人不能掌握谦逊和自豪之间的优美整合,而这对于创造性的工作是绝对必要的。要发明或创造,你必须拥有“创造的傲慢”,许多研究者曾指出过这一点。但是,假如你只有傲慢而无谦逊,那么你实际上是在妄想。你必须意识到自身的神一般的可能性,而且也要意识到人的存在的限度,你必须能够同时嘲笑你自己和人的一切矫饰。假如你能对毛毛虫想当神仙感到有趣,那么实际上你便有可能继续尝试并满怀自豪而不再担心自己是否妄想,或会不会招致冷嘲热讽。这是一个绝佳的方法。

我在阿尔都斯·赫胥黎身上看到了它的最佳利用。他肯定是我所说的那种伟大人物,一位能够接受自己的天才并加以充分利用的人。他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永远对每一件事情的精彩和迷人深感惊奇,能像一个纯真的孩子一样,对事物的奇观惊叹不已,能经常说:“妙极啦!妙极啦!”他能用开阔的视线观察外界,用毫不掩饰的纯真、敬畏和迷恋进行观察,这是一种对自己渺小的承认,一种谦逊的形式,然后安详地前进并对他为自己树立的伟大任务毫不畏惧。

最后,我是想说明这些终极价值(我认为它们也是最高的需要,或超越性需要)和所有的基本需要一样,都能落入弗洛伊德关于冲动和对冲动的防御所制定的模式。因此,说我们需要真理,爱真理,追求真理,这肯定是有根有据的。不过,也同样容易证明我们也惧怕认识真理。例如,某些真理伴随着一定的责任,可能会引起焦虑。直接地回避对真理的意识是逃避责任和焦虑的有效途径。

我设想,我们一定会找到每一种内在的存在价值的辩证关系。我曾模糊地想到,讨论如“对美的爱和因美而不安”、“对好人的爱和因他而激怒”、“对卓越的寻求和毁灭卓越的倾向”等等问题,当然,这些对抗价值在神经过敏的人中表现得更强烈,但据我看我们所有的人似乎都应该冷静对待我们自身中的这些无谓的冲动,自始至终我都这样认为。最好的对待办法是通过有意识的洞察和彻底的研究,把妒忌、猜疑、不祥的预感和龃龊的想法转化为谦恭的钦慕、感激、欣赏、崇敬甚至崇拜。这条道路是自感渺小、软弱、无价值并接受这些感受而不必以一概而论的办法来保护一个假造的高度自尊。

我又认为,理解这一基本的存在性问题,应该有助于我们欢迎他人中的存在价值,而且也欢迎我们自身中的存在价值,这将有助于解开约那情意综。

进攻并非生命的本能决定

基本需要(动机、冲动、驱力)从表面上看并非邪恶或是有罪。一个人需要食物、安全、归属、爱、社会认可、自我认可和自我实现,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上,绝大多数文化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些是他们渴望满足的愿望,是值得称赞的。即使是为了科学上的谨慎起见,我们也必须说,这些愿望是中性的而不是邪恶的。这种情况也同样适用于我们所知道的绝大多数或全部的人类能力(进行抽象活动的能力、讲合乎语法的语言的能力、创立哲学的能力等等),而且也适用于人在素质上的差异(主动活动或被动活动较高或较低的能量水平等等)。至于渴求真、善、美、合法、质朴的那些超越性需要,在我们所了解的大多数文化中,把它们说成本质上是坏的、邪恶的或有罪的,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

所以,在我们的世界中、在人类的历史上和在我们自己的个性中,那些很明显的大量邪恶并不能由关于人性和人类的那些原始材料来解释。诚然,我们有足够的事实把大量所谓的邪恶归咎于身体上的疾病和人格上的缺陷,归咎于人的无知和愚蠢,归咎于人的不成熟,归咎于败坏的社会机构和日益败坏的世风。但是我们却没有足够的事实来证明到底有多少邪恶可以归纳到这些因素上去。众所周知,邪恶可以通过健康和治疗、知识和智慧、年龄上和心理上的成熟、良好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健全的社会习俗和体制而逐日减少,但到底减少了多少呢?这些措施能把邪恶减少到零吗?的确可以保证,我们有足够的知识拒绝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人的本性就其本质而言,从生物学根本意义上来看,主要是邪恶、有罪、刻薄、残忍、暴虐、凶狠的。但我们却不敢肯定在人的本性中没有一点邪恶行为的似本能倾向。很显然,我们对各种情况仍然知之甚少,因而不能毫无根据地作出这样的断言,至少我们手头有些证据是与这种断言互相抵触的。但无论如何,这类情况毫无疑问是完全有可能获得的,而且这些问题也完全能够由一种经过适当扩充的人本主义科学来加以解答。

我原本想将这个所谓善与恶的范畴中的关键问题用经验来阐明。虽然我们并不想给出一个定论,但我们想提醒人们注意,我们对于破坏性的认识即使没有达到最完善的地步,但却有了很大的进展。

首先,从一些动物中可以看到那种类似于原发性的进攻性。虽然并不是在所有动物身上,甚至也不是在很多动物身上,但确实在某些动物身上可以看到这种进攻性。有些动物看上去好象是为杀死别的动物而杀死别的动物的,它们并不是出于某种突出的外在动机而表现出进攻性的。一只狐狸跑到鸡窝里大开杀戒,它所杀死的鸡是它完全吃不了的;猫追老鼠更是尽人皆知的;牡鹿处于发情期会主动寻衅斗殴,有时甚至不惜残害自己的同伴。许多动物,甚至一些高等动物,它们一旦步入老年,由于明显的素质方面的原因,会变得愈加恶毒;以前比较温顺的动物这时会狂躁残暴。对许多不同的动物来说,杀戮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取食物。

研究者曾对老鼠做过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在老鼠身上完全有可能培养起野性、进攻性和残暴性,正如人们可以在它们身上培养起解剖学特征一样。至少在老鼠这种动物那里,实施暴虐的倾向有可能是原发性的,由遗传得来的,它对老鼠的行为起着主导作用。类似的情形也可能发生在别的动物种类那里。实验还普遍证明,野蛮残暴的老鼠与温和柔顺的老鼠比较起来,其肾上腺显然要大得多。这一发现使以上情况显得更为真实可信。当然,遗传学家们也可以朝着相反的方向驯化其他种类的。在动物身上培养起温和柔顺的性情,使它们一点也不残暴。正是这样一些例子和观察使我们能够更进一步,接受在所有可能的解释中那种最为简单的一个,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所讨论的行为都来自特定的动机,而在此之前,这一特殊的行为还是被一种遗传冲动所激发起来的。

再进一步细致分析可知,动物中其他许多表面看来是原发性的暴行,并不完全像它们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在动物身上,如同在人身上一样,进攻行为能够通过许多方式,由许多情景激发出来。例如,有一个因素称为领土性,我们可以以在地上筑巢的鸟儿为例来对这一因素进行一番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当一群鸟为自己选择好了繁殖的处所之后,别的鸟儿要进入这片范围就会遭到进攻。但是这群鸟仅仅进攻那些冒然闯入的不速之客,而不会进攻别的鸟。它们并非见着别的鸟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其发起进攻,有些种类的动物见着别的动物就要进攻,甚至连它们的同类也不例外,只要这些动物没有它们这一特殊族类的气味和外表。例如吼猴常常组成一个紧密的群体,任何别的吼猴如果想要加入这一群体,就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攻击。但是如果这只猴子能够忍过足够长的时间,它最终就会成为这一群体中的一员并且又去进攻那些闯入这一群体中的后来者。

在研究高等动物时发现,统治地位是进攻行为的导火索。这些研究十分复杂,我们不可能在此详加引证,但我们可以说,这种统治地位,以及时而从它那里发展出来的进攻性,对动物来说确实具有实用的价值或者求生的价值。动物在等级森严的统治集团中的地位取决于它进攻的成功与否,而它在这个集团中的地位又决定着是否能获取充足的食物、它是否能够获得配偶,以及其他生物方面的满足。实际上,在这些动物身上表现出的所有残暴行为,只有当必须使统治地位合法化的时候,只有当必须在统治地位方面实行一场革命的时候才会发生。这一点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也适用于别的动物种类,我还不敢确定。但是我预测,领土现象、进攻陌生动物的现象、满心嫉妒保护母兽的现象以及其他常常用本能的进攻和残暴来加以解释的现象,通常都是由争夺统治地位而引起的,而不是由那种为进攻而进攻的特殊动机引起的。这种进攻是手段行为而不是目的行为。

通过研究类人猿,人们发现进攻很少是原发性的,更多则是派生性、反应性和功能性的,是对一种动机整体、社会力量整体和直接的环境因素所作的合理的、可以理解的反应。像黑猩猩这种与人类最相似的动物,我们无法设想它的某一行为是为进攻而进攻的,这样的行为绝不存在。这些动物特别是在幼小的时候都极其可爱,极富合作精神,非常友好。以至于在某些群体中我们几乎看不到任何形式的、不管是何种原因而采取的残暴的进攻行为。大猩猩也有类似的地方。

因此对关于从动物到人的整个论据加以不定期质疑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为了论述起见才接受这样的论据。如果我们把与人类关系最近的动物作为起点开始我们的推论,那么我们就必须作出如下结论:这些动物的行为与人们通常认为的恰好相反。如果说人有来自动物方面的遗传因素,那么多半都是来自类人猿的,但事实证明,与其说类人猿富于进攻性,倒不如说它更富于合作精神。

能够十分恰当地描绘成不合逻辑的动物中心主义的伪科学思维是造成这一错误的决定因素。人们犯这种错误的步骤通常是这样的:首先,他们建立一套理论,或者树立一种偏见,然后再从整个进化领域中选取那种最能说明这一论点的动物;其次,他们故意对所有不适宜于这一理论的动物行为视而不见,如果某人想要证明本能的破坏性,他就毫不犹豫地选取狼,而将兔子抛置身后;第三,他们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如果一个人对从低级到高级的整个线系等级进行研究,而不是去选取某些他所喜爱的动物种类,那么他就能够表现出明显的发展趋势。例如动物越是向着高等发展,食欲就变得越来越起作用,而纯粹的饥饿则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而且,动物的可变性也越来越强烈,从受精到成年这段时间也越来越长(当然不排除某些例外),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反射、荷尔蒙和本能的决定作用越来越小,并且日益被智力、学习和社会的决定作用所取代。

动物中心实验的最终结论如下:首先,从动物到人的讨论从来都是一项谨慎细微的工作,因此在讨论时必须一丝不苟;其次,原发性的和由遗传得来的趋于破坏性或残暴进攻的倾向在某些动物种类那里确有其事,但这类动物可能比大多数人所相信的要少一些,在某些动物种类那里,这种倾向完全不存在;第三,如果我们对动物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殊的进攻行为进行仔细地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行为都是对各种刺激物所作的继发性的和派生性的反应,而不仅仅是某种为进攻而进攻的本能的表现;第四,动物的等级越高,它的纯粹原发性的进攻本能就变得越来越微弱,到了猿人阶层,似乎根本就找不到关于这种本能的证据;第五,如果人们细致入微地研究猿人这一在所有动物中与人类关系最近的动物,那么,有关原发性的恶意进攻的证据几乎完全找不到,相反,我们却能找到大量有关友爱、合作精神甚至利他主义的证据。最后一点来自这样一个倾向,即当我们除行为以外一无所知的时候,我们通常都设想出一些动机来。研究动物行为的学者们也都普遍认为,多数食肉动物杀死它们的猎物都纯粹是为了获取食物,而并不是为了施虐。如同我们取得牛排是为了食物而不是出于戕杀的欲望一样。所有这一切最终都意味着,任何认为人的动物性驱使他为进攻而进攻、为破坏而破坏的进化观点都应该加以怀疑或拒绝。

对儿童的观察、实验研究及其发现类似于投射方法或罗夏测试的墨迹,成年人的敌对都可以投射到上面去。我们常常听到人们大谈儿童的天生的自私和破坏性,与关于儿童的自私和破坏性的论文相比,关于他们的合作、友爱、同情等的论文少得可怜,而且后者在数量不多的情况下还常常遭到忽视。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家们经常把小孩看成是“小鬼”,天生就带着原罪,内心深藏着仇恨。毫无疑问,这一幅未经冲淡的图画是虚假的。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一领域内实在是缺少科学的材料。我的论点只是建立在少数几篇有关儿童同情的出色论文(特别是墨菲的论文)、我自己与儿童相处的经验、最后还有某些理论考虑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在我看来,即便是这些有待补充的证据在我看来也足以使人对下面的结论产生怀疑,即儿童主要是些充满破坏性、进攻性和敌对性的小动物,人们必须用纪律和惩罚来约束他们,这样在他们身上才会出现少许的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