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教育史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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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学校的产生和奴隶社会的教育(3)

由此可知,卜辞所使用的文字并不是殷代文字的全部。由于程式的限制,没有机会被卜辞所使用到的字一定还有。例如一个“民”字,在周初的青铜器铭文中已经习见了,而甲骨文中却没有民字,也没有以民字为偏旁的字。殷代,毫无疑问是有诗歌的,也会有其他的散文。殷代诗歌,迄今无所发现。《诗经》中有所谓《商颂》,那是春秋时代宋国的诗歌。殷代的散文,如《尚书》中的《盘庚》和《高宗肜日》等篇是可信的,虽然经过后人的润色。其中已有“民”字,也还有不少其他的字为甲骨文中所未见。

殷王室尽管深于迷信,但当时的文化程度距离原始蒙昧时期已经很远了。单以甲骨文而论,已经是具有严密规律的文字系统。后人所谓“六书”,从文字结构中所看出的六条构成文字的原则,即所谓指事、象形、会意、形声、假借、转注,在甲骨文中都可以找出不少的例证,文法也和后代的相同。故中国文字,到了甲骨文时代,毫无疑问是经过了至少两三千年的发展的。

甲骨文字是用铜刀或石刀刻在相当坚硬的龟甲兽骨上的东西。文字刻得很规整而美观,字大者径逾半寸,字小时细如芝麻。甲骨是很坚硬的东西,铜刀或石刀也并不是十分犀利的工具,为什么能刻出那样精巧的文字?许多年来,人们都怀抱着这个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最近我联想到象牙工艺的工序,因而悟到甲骨在契刻文字或其他削治手续之前,必然是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这样便使几十年来的怀疑涣然冰释了。

……

三、周代的金文及其他文字

古代的文化到了周代便蓬勃地发展起来了,无论典籍或文物都异常丰富。古人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和周以前的情况比较起来,的确是大有不同。从文字方面来说,周人没有殷人那么迷信,他们是懂得“敬鬼神而远之”的,因此甲骨文字走下了舞台。在今天所能见到的周代第一手资料以金文为最多。

周代的青铜器,一开始便有长篇大作的铭文出现。例如,成王时代的《令彝》有187字,康王时代的《大盂鼎》有291字,直到西周末年宣王时代的《毛公鼎》竟长达499字。这个数目,和殷代的三两字乃至三二十字比较起来,却可以说是洋洋大观了。

从文字结构上来说,西周初年的金文连同铜器本身的花纹、形式,和殷代是相因袭的。字体比较凝重,丝毫也不苟且。恭王、懿王时代的字体和花纹则比较散漫,有些粗枝大叶的感觉。宣王时代又比较庄重起来,但和周初的庄严体段不同,而有比较自由开放的味道。

西周的铜器,主要是王室的器皿,诸侯和王臣铸器者绝少。东周的情况便完全不同了,王室之器绝迹,差不多都是诸侯和王臣之器。铭文、花纹和形式都有进一步的解放。铭文的字体多种多样。到了春秋末年,特别是在南方的吴、越、蔡、楚诸国,竟出现了与绘画同样的字体,或者在笔划上加些圆点,或者故作波折,或者在应有字划之外附加以鸟形之类以为装饰。这些大抵就是后来的缪篆、鸟篆或者虫篆的起源了。

本来中国的文字,在殷代便具有艺术的风味。殷代的甲骨文和殷、周金文,有好些作品都异常美观。留下这些字迹的人,毫无疑问,都是当时的书家,虽然他们的姓名没有留传下来。但有意识地以文字作为艺术品,或者使文字本身艺术化和装饰化,是春秋时代的末期开始的。这是文字向书法的发展,达到了有意识的阶段。作为书法艺术的文字与作为应用工具的文字,便多少有它们各自的规律。

例如,篆书、隶书随着时代的进展,相继而走下舞台,不为一般所通用,但如果作为艺术品或装饰品,它们依然具有生命力。今天的书家照旧可以写篆书、隶书,或者临摹甲骨文、金文、石鼓文、章草、狂草、历代碑帖,只要具有丰富的艺术性,便可以受到欣赏,发挥使人从疲劳中恢复的作用。这是中国文字所具有的特殊性。

这种属于艺术范畴的东西,便不能以文字学的观点来一概而相量了。

作为应用工具的文字,由于社会生活日益繁剧,不得不追求简易速成。这样的倾向,应该说是民间文字的一般倾向。统治阶级在私下应用乃至在行文起稿的时候也是在采取这种倾向的。这种倾向的文字,即草率急就的文字,属于西周和春秋时代的资料,没有什么留存下来。到了战国时代,留存下来的却是不少。例如,长沙出土的帛书、简书,信阳出土的简书,存世的印玺文、陶文、货币文、兵器上的刻款、铜器上所刻的工名等等,都是比较草率急就的文字,与艺术性的装饰文字固然有别,与一般庄重的钟鼎文也大有不同。

(选自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殷虚卜辞综述(节选)

陈梦家

商部族最早活动于东方的渤海沿岸,它和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古代土著有若干共同之处:有玄鸟为其始祖的神话,用兽骨占卜,杀人殉葬,衣尚白等等。据典籍的记载,自成汤称王以前有过八次迁徙,以后有过五次迁徙,直到般庚才定都于安阳,以至于纣亡更不徙都。这些多次的迁徙,并不一定表示商部族的早期是未曾定居的游牧民族;迁徙或者由于受异族的压迫,或者是由于水旱之灾,或者由于他们扩张土地到更肥沃的地区。他们作为都邑的地方,不出今天的河南、山东两省,河北省的南部和安徽、江苏两省的北部。它的范围,西以太行山脉伏牛山脉为界,东至海,南在淮水和淮阳山脉以北,北在长城以南,就是华北平原。除泰山山区外,海拔皆在200米以内。

成汤称王大约在纪元前1600年左右,自此至般庚迁殷大约有300年。这其间的历史是很不充足的,我们只知道王室的世系和很少几件大事。从般庚到纣亡(纪元前1300-1028)二百七十三年,称为殷代,本来也只有有限的文字纪录;但由于1899年甲骨的出土,使我们增加了许多当时的直接史料,藉此可以窥测殷代社会的较全面的面貌。

刻了卜辞的甲骨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市西北小屯的“东北地”,这是一个稍为高起的一块土地,四面都是平原,洹河从它的北边西边流过。楚、汉之际,项羽行军至此,所谓“洹水南殷虚上”就指此地。纪元后十一世纪晚季的北宋期间,这里已经出土了一些殷代铜器,当时的人称其地为河亶甲城,元代的人还指明它在安阳西北五里。前清光绪年间,农民因耕作刨地,往往掘到有字的甲骨,当作龙骨卖给药店,也磨成粉作为刀伤药。1898年冬天,为古董商人把它带到北京、天津,次年被当时的收藏家鉴定为有历史价值的古物。从此农民有专意私掘甲骨的,出土了许多。1928年才开始科学的发掘。出土的甲骨都是破碎的居多数,其数在十万片左右,若复原为原来的整甲、完骨,大约只有数千而已。但每一甲骨上刻着的卜辞不止一条,有几条的,有一二十条的,因此卜辞的总数有几万条。其中许多是重复的、内容相同相近的,若去重选精则只需五千条左右重要的卜辞,就可以概括一切。

古人因为不了解自然的规律,所以迷信“神明”可以解答他们的疑问。对于未来的天时人事,对于是否应行某事,常藉占卜来求得回答。商人的占卜用龟甲(腹甲居多,也用背甲)和牛肩胛骨,在它们的背后挖凿圆形窠与椭长形槽,但不穿透骨面。窠槽并连,在圆窠内钧之以火,乃使骨面裂开“卜”字形的兆文。卜官视兆以定吉凶。龟是南方的产品,不容易得,所以用牛骨占卜通行的地区较广。在辽东、山东、河南、陕西、山西都有卜用牛骨出土,它们有殷代的,也有殷以前和殷以后的。商人卜用兽骨大多数是牛的肩胛骨,但也有用鹿、豕、羊的肩胛骨的,甚至于用牛头骨的。出土的卜用甲骨,有刻了卜辞的,也有不刻卜辞的。刻卜辞的甲骨到现在为止只出于安阳,它们都是王室的档案。卜问的内容以有关于神祇与祖先的祭祀的最多,卜问祭祀的日期、用牲的种类和数目;有关于风、雨、日食等天象天变的;有关于年成与耕作的;有关于对外战争与边鄙的入侵的;有关于时王的田猎、出行、疾病、生子等的;以及有关于今夕来旬吉凶的卜问。除了卜辞以外,也有少数的记事刻辞:或是关于甲骨材料的来入、整治与管理,或者不关乎卜辞的记事。这些都是可视作殷代王室的档案。

安阳出土刻辞甲骨,我们现在已可断定其年代的,有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女丁、帝乙、帝辛七世九王的卜辞。这些都是连续的王朝,它们之间有相连续不变的体例,也有每一王朝新兴的体例。因此我们看出某些事物发展的过程,也可以看出某些新生的事件。这些是卜辞的优点。但由于卜辞是王室的档案,所以其内容只是每一个王室卜问的记录而已。因此对于殷代社会历史的观察,有时不能找到正面的材料,只能从侧面加以推考。以卜辞作为史料,是有限度的。幸而由于科学发掘,在殷都遗址上出土了其他的古器物、墓葬和建筑遗迹,都足以帮助我们了解殷代。西周初期的金文和《尚书·周书》部分,也保存了若干有关殷代的史料。

商王国以王为最高的统治者。王都在安阳,隔着太行山防御着山以西的敌国。沁阳的衣是商王游田的驻所,征伐淮水的人方也从此地出发。商丘的商是商王国第三个大邑,防御着山东和淮上的诸族。这三个大邑是王国的重要据点。当时所谓商的邦国,其范围很大,但也不是占有整个一大块地面,其中也还间杂着一些较小的方国。商人想像中的土地方域:以王的都邑为中心,称之为“商”或“大邑”、“天邑”;其四郊为“奠”;四郊之外为“四土”;四土的边地为“四戈”,即四域、四国,亦即西周金文的“殷边”;殷边以内即西周金文所说的“殷邦”;殷边以外是“四方”、“多方”。卜辞卜王、商、大邑、我(商王国)之受年,卜四土之受年,卜邦内、邦边、族邦诸侯之受年,而不卜多方之受年。卜年所及的地域即殷邦的范围。

除王的都邑以外,邦内的族邦也各有其邑,有记四十邑、三十邑、二十邑、四邑、三邑、二邑的。“邑”是聚族而居之处,“田”是耕田;邑与田皆在都之“鄙”。大约有宗朝之邑为“大邑”,无曰“邑”;聚于大邑以外的若干小邑,在东者为“东鄙”,在西者为“西鄙”,而各有其“田”。

除王的称号以外,邦内外的统治者可有三类:一是邦境内的“多伯”与“多君”,二是邦边上的“侯甸”与“多甸”,三是邦境外的“邦伯”。凡此三种,都可称之为诸侯,而与《王制》想像的五等爵是无关的。卜辞中侯、伯常受殷王之命征伐方国,如王从“多田与多白”伐孟方伯;但侯、伯之间亦互有征伐,王亦有征伐某伯或杀某伯以为人牲的。侯、伯对于王国的义务是:(1)贡纳其农作物,(2)代王征伐多方,(3)入龟于王以供王占卜之用,(4)来其牛马等畜,(5)“载王事”。侯、伯为王国的屏藩,敌国侵扰侯、伯即威胁了王国,所以王常因侯、伯的被侵扰而助征。

“邦伯”是“多方”或“多邦方”的首长,卜辞有羌方白、人方白、孟方白等,都是商王国所征伐的敌国。邦伯是《酒诰》所述殷制的“外服诸侯”。他们的首长常被俘获,杀首以为人牲致祭于先王。卜辞作为人牲的以羌伯、羌人为最多。

多方及其他小国对于商王国有臣服的关系,卜辞记载“某其臣商”、“某其来王”、“小臣某王”、“小臣某觐”。凡此臣、王、觐等字都是动词,表示外邦方国之来王与称臣,证实了《商颂》所说“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殷代是阶级社会,王、诸侯、百官以下还有许多被统治的“人”。根据《尚书·无逸》所述,殷代有从事稼穑的“小人”,乃是自由的农民。在卜辞中的“王人”和族邦之“人”,似指此等小人。此外,卜辞常常记载“众”和“众人”,他们担当农耕、征伐和戍边之事,而卜辞常记“丧众”。所谓丧众乃指奴隶的逃亡,所以众是奴隶。

卜辞有“众一百”的记录,此“众”是一种身份;以“众”为奴隶之称,也出现于西周金文。“众”可以是王国的,也可以是族邦的,而“众人”则只是王国的。

根据西周的《尚书》和金文,我们知道殷代的奴隶不但存在于商王国,也存在于与商并存的方国之中。奴隶也是有等级的。周灭殷以后,奴隶了殷的贵族,这些亡国的贵族带了他们原有的奴隶服役于周。

卜辞中所用的字,大约不超过3500个字。这其中可以认识得准确的字,至今还不到1000个字。常用的大约1000字左右。所不认识的字大半属于专名,即地名、族名、女字和人名。从清以来,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王襄、郭沫若、唐蘭、于省吾等人,对于辨认文字方面都有过贡献。

卜辞中的殷代文字,是传流下来最古的文字。在它以前的文字是有的,但还没有发现像卜辞那样完善的。武丁卜辞中的文字代表定型了的汉字的初期,并不是中国(严格的应说汉族)最古的文字。在它以前,应该至少还有500年左右发展的历史,也就是说大约在纪元前二十世纪已经开始或已经有了文字。

(选自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