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宁夏历史名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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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马和福

马和福(1893~1937),革命烈士。回族,经名尕西姆。原籍甘肃河州(今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东乡人。家境贫寒,自幼父母双亡。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年仅四岁的尕西姆跟随祖父逃荒来到宁夏。民国九年(1920年),海原大地震后,他避难投奔到已在险崖子(今同心县张家塬乡境内)定居的大哥马金山家中。为生活所迫,先后干过皮匠、石匠、泥水匠和榨油工,还在清真寺当过“木札非”(寺师夫)。民国十六年(1927年)才在预旺堡南塬刘家岗打了几孔土窑,与白姓妇女结婚成了家。

1936年5月,中央红军根据党中央和中革军委制定的“以发展求巩固”的战略方针,为了巩固和扩大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发展壮大红军力量,迎接红二、四方面军北上抗日,早日实现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促进全国团结抗日新局面早日形成。中央决定开展西征战役计划,组建“中国人民抗日红军西方野战军”,彭熏怀任司令员兼政委。红军在西征过程中,先后颁发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团结和争取广大回族人民共同抗日的重要文件,主要有:《总政治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1936年5月24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年5月 25 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抗日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布告》(1936年6月1日);还编印并在军内散布了《回民工作问答讲话》、《对回民之三大禁条四大注意及口号》等材料,在回民聚居地区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加之红军指战员的模范行动,从而彻底粉碎了反动派散布的“共产党杀回灭教”、“共产共妻”的无耻谎言和诱骗回民“舍命保教”得“舍西德”(******教对圣战阵亡******的称谓)的阴谋。

预旺县解放以后,马和福家的窑洞内也驻进了红军。在与红军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亲身体验到“红军真是帮助回族人民翻身求解放的‘仁义之师’。他把红军当作自己最亲的人,倾心热爱,主动帮助红军办事。”党组织也观察到,这位苦大仇深的淳朴农民,在人民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办事认真,也很有能力,是一位不可多得而又可以完全信赖的革命同志,便把马和福列为主要积极分子,对他进行重点培养,曾选派他参加民族培训班学习,请他在大会上向红军战士诉苦,让他独当一面主持支前工作。马和福进步很快,不久就被接受为****预备党员,选为预旺县苏维埃临时政府下辖的预旺区苏维埃主席。8 月初,西征战役胜利结束后,红军把主要精力转入到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地方苏维埃政权上来。为了适应党在宁夏新解放区中回民聚居广泛、******群众集中这一特点和新形势的需要,****中央、中华全国苏维埃政府和******主席决定,在预旺县苏维埃临时政府成立之后,进一步筹建预海县回民自治政府。8 月中旬,陕甘宁********李富春受中央委派,专程到预旺县同心城帮助指导筹建工作,成立了预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准备,陕甘宁省预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于8月20日在预旺县同心城清真大寺隆重举行,庄严宣告我国第一个回民自治革命政权的诞生。来自各乡、区的回民代表和各界人士300多人参加成立大会。在为期三天的代表大会上,讨论并通过了《预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土地条例》等有关决议案,选举产生了预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领导成员:

主席:马和福(回)

副主席:李存德(回)

保卫部长:杨奇清(汉、红军代表)

军事部长:马青年(回、红军代表)

青工部长:贺崇华(汉)

少共书记:韩民栋(汉)

马和福同志在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支援红军和团结发动回族群众方面,领导自治政府一班人做了大量工作,其主要业绩为:

(一)组织回民解放会,建立地方武装。马和福亲自兼任县游击大队大队长,他要求并帮助各乡、区分别组织游击队。另外,还成立了一支江湖抗日游击队。

(二)作好支前工作。预海地方贫困,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马和福领导各级地方政府积极筹粮筹款,先后共征粮六万余斤、银元八万多块、大烟土一万多两、皮衣一千多件等,基本上保证了红军的供给。

(三)欢迎红一、二、四方面军在预海县境内集结。10 月下旬,当红军三大主力部队进入同心城时,回族群众纷纷端上“哈利发尔”(盛各种小吃的迎客盘)夹道欢迎。自治政府还在同心城召开了盛大的军民联欢会,马和福主席首先致欢迎词,他在热情洋溢的讲话中,称赞共产党和红军是解放人民的“大救星”,代表全县回汉人民,“向伟大的共产党和红军表示衷心感谢”,最后还表示,“我们预海县全体人民,一定要努力发展生产,以实际行动来支援红军北上抗日!”

11 月中旬,红军三大主力为了联合组织大量歼敌的山城堡战斗,全部撤离预海地区,自治政府领导成员随军转移或转入地下活动,而马和福仍然坚持在家乡进行斗争。1937年2月底,马和福被坏人告密,落入敌人魔掌。其间,党组织多次派人秘密深入到预海地方寻找马和福的下落,都没有结果。

马和福被押送宁夏省城后,受尽了种种酷刑的折磨,但他软硬不吃,一字不吐,对党忠贞不屈,大义凛然,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大无畏牺牲精神。敌人无可奈何,在一无所获之后,于1937年4月3日(农历二月二十二日),将马和福押回同心城杀害。临刑前,县长屈端问他:“你还有什么话说?”他坦然地回答:“为民族的解放,虽死无恨,我要换个‘吾素里’(大净)。”他换了水(洗澡),穿好衣服,昂首挺胸走向刑场,牺牲时年仅 44 岁。马和福是回民解放的殉难者,是一位回族英雄,是广大回族同胞的骄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同习县人民政府追任马和福同志为革命烈士,为了纪念这位回族英雄,于1953年在同心县城修建了马和福烈士陵园,敬立了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