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N次元对不起,我是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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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获得第三十八届qq音乐盛典至尊分享奖的是__超人气偶像鲜肉,王俊凯。”电视里正转播着2023年的QQ音乐盛典。

他,又获奖了。;每次这个奖项都是他承包,已经十二次了。

今天他穿了一身Dior高级定制西装,保守拘谨,但是中分的淡蓝色头发又给增添了一抹生气。

在舞台上卖力地表演,台下基本一半都是他的粉丝,挥舞着橙色的应援棒,摇臂摄影机摆过去,会场里一片片橙海,果然很美。

很多乐坛前辈都在惊叹这个25岁年纪的小伙惊人的人气,这么多年都没有褪过色。同是也有很多后起之秀看不惯这已经“老了”的前辈。

对呀,他是那么高高在上又,获得了万千人的喜爱。而我,莫柁(tuo)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生,喜欢他,不,是?????????爱,他。

我每次只能在电视机前看着他,看着他出道十二年,对他的喜欢也只能藏在心里。

即使机场离我们家很近,我也没有去接过机,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吵闹的氛围,不喜欢除了舞台上,其他人的骚扰。

我知道他是处女座有强迫症,而我这个很懒的天秤座为了迎合他的习惯,努力打扫,学习。

我还爱看关于他的同人文,然后把自己代入进去,感觉就像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了一样,很开心。

我有一个很好的青梅竹马,他叫易烊千玺。我们的关系很好很好,我知道他喜欢我。可是,我明知道我和那个星光闪耀的人不可能,可是,我还是控制不住我自己,每天不去想他,不去翻微博,看动态,保存美照。千玺他也知道我喜欢王俊凯。他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我也知道,我也懂。

千玺他呀,还有个好哥们叫王源。我和他每次一见面就会因为零食打架,所以自从高中到大学千玺就没让我们再见过面。我也觉得很荒唐,反正也不是讨厌王源就是,觉得嫉妒吧。

第一次见王源的时候,发现一个大男生细皮嫩肉的,皮肤竟然比我还好,问他用什么保养的,他竟然告诉我:“我没有保养过诶,每天就吃一点炸鸡和薯条算吗?”每天吃炸鸡薯条腿细得和筷子一样?这我就很不服?了。从那次以后,我就发誓和他势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