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如何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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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当今中国,除了居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1活跃在政治舞台上。中国的政党制度既非多党制,亦非一党制,而是独具特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诞生、发展和完善,是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密切相关的。中国曾有一党制、两党制或多党制实践的现实和机遇,但其最终都没有成为历史的选择。

历史选择的是体现一种“历史合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当然,随着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这一制度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谈到近现代中国历史,不能不讲到中国政坛上的两大政党——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恩恩怨怨。曾几何时,他们是并肩革命的兄弟——1924年至1927年国共第一次合作的大革命时期,忽而却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1927年至1937年的十年内战时期;十年一轮回,他们又变为共同御辱的手足——1937年至1945年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八年抗战时期,然而又变成你死我活的对手——1946年至1949的三年内战时期。

表面来看,在大革命时期和抗战时期,国共合作下的中国政局似有实行两党制的有利时机,但终因战争环境及国民党坚持一党专制和独裁而未果。历史的确也提供了给予中国实行多党制的选择机会,从以上历史发展的时间段来看,1945年抗战胜利、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前后就是一个时间空隙。可是这一时机稍纵即逝。这既宣告了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最后失败,也堵上了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路径选择。

抗战时期,随着民族危亡加深,在国共两党之外又出现了一些新的中间党派,如沈钧儒、章乃器等组成的救国会派,以黄炎培为首的职业教育派等。1939年11月,国家社会党、青年党、第三党以及救国会派、职教派、乡建派等党派负责人及个别无党派人士,在重庆成立统一建国同志会。该会于1942年改组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又改称中国民主同盟。这些党派以由包括国民党、共产党和中间党派人士在内参加的国民参政会为舞台,不断批评蒋介石的独裁政治,要求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对此,中国共产党是支持的,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设计。

1944年8月初,毛泽东同美国外交官谢伟思谈话时率先提出:“我们并不要求实行充分的代议制的直接民主,这会不现实。而且在国民党主持和控制下,这只会是一个空洞的骗局。但是能够和应该——立即——做到的是,召开一次临时(或过渡的)国民大会。

应邀请一切团体派代表参加。……他们必须包括共产党、一切小党派、知识分子集团、新闻界、学生、专业集团、合作社中心社、劳工和其它群众组织。……临时国民大会还将完全负责筹备充分的民主立宪。它将监督选举,然后召开国民大会。”根据这一设想,在1944年9月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上,林伯渠代表中共正式提出了“召集各党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代表,召开国事会议,组织各党派抗日联合政府”的建议,受到各中间党派的欢迎。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为争取主动,蒋介石邀请毛泽东赴重庆谈判。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签订《双十协定》,其中指出:“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

1946年1月,政协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者有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无党派人士9人,共38人。会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的协议、关于改组政府的协议等协议。按照政协决议,真正的国民大会应当是在全面停战的和平条件下,由改组后的民主联合政府召开。

历史发展到这里,形成多党监督合作、国共两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似乎水到渠成。但由于蒋介石“一党独裁”的理念根深蒂固,自恃军队实力雄厚,又有美国的军事援助和支持,在完成军事部署后便于1946年夏向共产党发动武装进攻,国共内战爆发。政治协商会议功亏一篑。

国民党确信他们手里握有军事的主动权,只消不长时间就可以“勘平”中共。未料,到1947年上半年,却出现了不利于国民党独裁专制的局面。获得广大群众和各民主党派支持的中国共产党从劣势转变为优势,在战场上从防御转变为进攻。国民党一意孤行,作困兽斗。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而予取缔,这使其在众叛亲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随着革命胜利步伐的加快,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倡议,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热烈响应。自1948年8月初起,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代表人士,陆续进入解放区,与共产党共同进行政协的筹备工作,以迎接全国胜利的到来。由于全国还没有全部解放和技术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召开经过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尚无法进行,各方面同意直接经由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产生临时中央政府。

经过紧张有序的准备工作,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在北平召开,正式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等文件。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这次会议有各党派、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和特邀代表662人。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全国总工会、各解放区农民团体、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以及工商界、文化界、教育界、新闻界、自由职业者、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等方面的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真正的民主联合政府,奠定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格局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救国会认为其历史任务已终结,宣布解散,其成员溶入民盟。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并入民革。有的民主党派也准备解散。毛泽东听到救国会解散,很是惋惜。又听说九三学社也要解散,当即表示不同意,并由中央传达了他关于民主党派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地位和作用的意见,明确指出“九三学社不但不能解散,而且还要继续发展”。这样,就保留下来到目前仍发挥重要作用的8个民主党派。

1954年9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一部宪法的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完成了其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历史使命,而成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此后几十年随着形势发展,政协全国委员会的界别不断发展变化。截至2012年,十一届全国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政协所包括的八个民主党派和界别,组织发展健康有序,发挥作用明显。1982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经过1994年、2000年、2004年的修正,明确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民主党派各成员和政协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展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