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政府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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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政风收入管理(5)

(2)租金。租金是出租方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进行经营活动所得到的一种收益。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实行租赁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的租赁方式下,国家在一定时期内让渡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必然要求承租者对国家的这种让渡进行价值补偿。这种价值补偿数量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出租国有资产的资产价值、出租国有资产的级差收益能力等因素。

(3)股息和红利。股息和红利是一种股权收益,是按照控股或持股者所占股份的多少分配给股东的利息和利润。对于实行股份制经营的国有资产,股息和红利是国家作为股东,凭借其拥有的股权参与股份公司资产经营收益分配取得的收入。

2.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是指通过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有资产使用权的转让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两种类型。

(1)国有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国家通过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转让、拍卖、兼并等方式所形成的收入。随着我国对一般竞争领域的小型国有工商企业转让和拍卖,以及对一般竞争领域的大中型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我国必然会形成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

(2)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国家通过对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而取得的收入,也是国有资产收入的组成部分。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矿藏资源开采权转让收益,山林、草地、河流开发权使用收益,森林采伐权使用收益,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益,都构成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这部分收入也称资源性国有资产收益。

三、政府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就是国家以发行公债形式所取得的收入。它是以国家信用方式从国内、国外取得的借款收入。如在国内外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国库券和各种国债券,以及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等。

当税收、收费、国有资产收益等收入无法满足政府财政支出需要时,就有必要预支“未来”收入,即举借债务。举债的主要形式是发行政府公债。公债的发行实质上是一个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不论政府举债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还是筹集建设资金,这种分配的结果,都表现为国民收入从认购者手中转向政府手中,在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的同时,减少了个人和企业的可支配财力。一般而言,政府因发行公债而产生的债务负担,尤其是利息负担,要依靠未来政府收入的增长来解决,因此,通常又把公债视为未来的税收。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政府是既无内债更无外债,从1979年开始,我国也产生了政府债务收入,这对弥补我国的财政收入和支持经济建设,都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国债的历年发行和年底国债余额情况的汇总。

我国政府债务举借规模从1985年的89.85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4604亿元。年举债规模增长约51倍。

也可看出,我国政府债务收入中,主要以国内债务为主,且国内债务的比重日益上升。从表面数据来看,我国的债务距离国际警戒线较远,然而实际上我国的财政债务与欧美国家并没有可比性,因为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债务一般等于公共部门债务,而我国的公共部门债务远大于现在所计算的财政债务。因此,我国的名义国债规模远没有完全显示我国国债的现实规模,造成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一是准国债;二是国有银行体系中的不良资产的潜在损失;三是隐性养老金债务。

一般认为,判断国债规模适度与否的主要指标有五项:一是债务依存度(国际警戒线是20%),即当年国债发行额/当年财政支出额,它表明当年财政支出中多少是由债务收入支持,指标越高,说明对债务的依赖性越大;二是国债负担率(国际警戒线是15%),即国债余额/GDP,表示国民经济的国债化程度,指标越高,表示国债对经济的干预越强,而财政收入相对不足;三是国债偿还率(国际警戒线是6%),即当年国债到期付息额/GDP,指标越高,表示债务偿还越集中、国债期限结构不合理;四是财政分配率(国际警戒线是3%),即当年国债发行额/GDP,比率越高,表示财政通过发行国债集中的财力越大;五是国民应债率,即人均国债量/人均存款,指标越高,表示居民年收入中购买国债的比率越高,而其潜在购买力不足。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国债依存度在1996年已达26%,超过国际警戒线;国债负担率1995年达到5.2%,国债偿还率1995年为13.48%;财政分配率1991年超过警戒线,达到3.3%,1995年末3.8%。储蓄存款的应债比率1995年仅为5.1%,但人均国债量占人均年收入比例较高。

四、公共设施使用费收入

公共收费是政府凭借公共权力取得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它是以政府提供某种产品和服务为前提的,根据受益大小和服务成本来收费。公共收费从总体上看不具有税收那样的强制性,而主要是基于社会成员的自愿性原则。

公共收费主要包括规费和使用费。规费是指公共部门(主要是政府行政部门)为个人或企业提供某种特定服务或实施行政管理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工本费。如身份证工本费、户口证书费、结婚登记费、工商执照费、商标注册费、商品检验费等等。使用费是指政府部门对其提供的公共设施按照一定标准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如高速公路使用费、过桥费等等。公共设施使用费,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特别是城市财政收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其他收入

主要包括罚没收入、发行货币收入、专卖收入、国际组织捐赠收入和彩票收入等。其中,罚没收入主要是指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和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的收入,以及各部门和各单位依法处理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收入。

彩票收入是指以发行彩票的方式筹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

六、中国非税收入膨胀的原因

中国目前的非税财政收入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预算内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利润收入、教育费附加和其他收入;二是预算外非税收入,即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部门的各项附加收入、事业收入、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经营性服务纯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资金、中小学勤工俭学收入等;三是制度外收入,即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凭借其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外制度管理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制度外基金、制度外收费、制度外集资摊派、制度外罚没和“小金库”。

对于制度外基金,尽管国家规定各种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1990年以来建立的519项基金中,只有37项符合规定,482项属于越权审批;制度外收费是指一些行政单位通过巧立名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各项违规收费;集资摊派是指地方政府部门强制性向起其所辖企业、单位或居民征收的一种收入;制度外罚没是指地方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之外所取得的各种不上缴预算内外管理的罚没收入;“小金库”则是各单位以各种名目筹集的不纳入财政预算内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资金。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非税收入出现不断膨胀,其集中表现为“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方政府财政拮据

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可以通过举债、向银行透支、设立收费基金等方式解决,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财政压力却只能依靠各种收费。

从1984年开始,中央政府就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地方和部门的收费政策,使地方收费“合法化”,并在某种程度上对地方和部门收费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政府机构臃肿、冗员有增无减,财政负担沉重

尽管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三次大的机构改革,但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却有增无减,地方政府的经费往往只能是“吃饭财政”,许多地方和部门甚至连“吃饭财政”都难以保障。要想有所作为,只能依靠收费。如国土部门几乎全靠收费维持运转,工商和环保部门也要依靠收费维系。

(三)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作祟

许多地方和部门,利用改革开放中的法律空隙,追求地区或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各种名目搞“创收”,并将这些收入中的绝大部分归人各自的“小金库”。受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驱使,这些年来我国的非税收入犹如脱缰野马,规模不断膨胀。应当指出的是,部门利益与地方和部门的许多领导的个人利益相互交织,而个人利益往往又与权力腐败紧密相连。

(四)税收征管不利,导致“税内损失税外补”

税收征管的不利导致“正税”税源流失严重,我国名义税率远远高于实际税率,偷税漏税、越权减免税等现象屡见不鲜,致使预算内收入难以满足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需要,将政府收入的触角伸人预算外和体制外收费也就在所难免。当然,税收征管不利除征管机构的征管水平低下外,更重要的是腐败因素,也就是说,某些征管人员的腐败行为难脱干系。

中国非税收入膨胀的原因固然很多,但要真正遏制这种膨胀,必须从制度人手,从治腐抓起。

【案例】

中国税收出现荒唐一幕:香皂征税,私人游艇免征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份研究报告中称,未来10年中国奢侈品消费可能会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二。

报告预测,2005~2008年,中国奢侈品销售额年增长率将达20%;2015年,中国奢侈品销售额将突破115亿美元,占全球消费总量的29%。

有人在奢侈品消费中看到了物质炫耀心理,有人在奢侈品消费中看到了贫富差距,也有人在奢侈品消费中看到了社会结构的失衡。

这些都很容易引起人们对奢侈品消费的道德谴责。然而,在中国,奢侈品消费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潮流,尽管人们对此颇多非议,但是奢侈品消费的势头恐怕很难被遏止住。道德义愤可能影响人们的理性认识,所以,我们更需要冷静对待中国日渐升温的奢侈品消费。最佳选择,一方面是对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所导致的社会心态进行引导,另一方面,则要采取适当的税收政策改变消费。

但是,面对奢侈消费的日益增多,中国的消费税不仅在征收环节上与国际脱轨,其征收范围也显得失当。1994年,中国开征消费税,但仅对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11种商品在委托加工、生产及进口等三个环节征收,而国外则是在流通环节上征收。这种10年未变的消费税结构安排,直接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国外奢侈品大量进入中国的同时却使税费流失。以手表为例,在中国销售的高档手表中99%是进口产品,但中国只拿到了关税、增值税。一块价格昂贵的名表,售价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却因为这些产品未在中国生产,而无法征收消费税。其他商品,比如高档珠宝、首饰等亦如此。由于中国税制存在的这一漏洞,因此罕见国外奢侈品公司在中国设厂的新闻,倒是开店销售的新闻一天比一天多。

于是,我们的税收出现了荒唐的一幕:对私人游艇尚不征税,却对老百姓日常使用的香皂、洗发水等征税,这种“该收的没有收,不该收的还在收”的现象,有违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奢侈品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与穷人为敌的武器,它被用来告诉别人它的使用者不仅与众不同,而且在智力、财富和社会地位上都高人一等。社会中一小部分群体的奢侈品消费,把贫富差距更刺目地摆在世人面前,由此加剧人们对贫富差距过大、两极分化的不满。而税收的不公平,更加剧了人们的不满。

因此,我们应该在税收公平性的原则下,尽快改革消费税,将一些奢侈品纳入到征税的范围,同时将一些日常消费品从消费税税目中剔除。

(根据马国川:《为什么私人游艇不收税,香皂却收税?》一文改编,《中国青年报》2005年9月16日)

【案例思考题】

1.通过这个案例,你认为税收除了增加政府收入的功能外,还有哪些重要功能?

2.中国的税制改革应怎样体现公平原则?

【本章思考题】

1.简述政府收入的概念及主要原则。

2.什么是宏观税负?它对一国经济有哪些影响?

3.何谓税制结构?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有哪些?

4.非税收入主要有哪些种类?简述我国非税收入膨胀的原因及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美]曼昆:《经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周绍朋、王健:《公共财政简明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