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监督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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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4)

一是正确的权力的来源和主体观念。现代政治学理论认为,公共权力是通过委托产生的。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形成的社会,不可能由每个社会成员都行使管理权,只能采取选举的办法委托少数人行使公共权力。这也就是多数人授权,把人民的权力授予管理者,即权力取之于民。在社会主义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体。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外,没有特殊的利益,共产党执政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党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公务官员作为党和国家的执政骨干,手中的权力是代表人民的组织赋予的,因而权力归根到底是人民授予的。要进一步破除官本位的观念,树立人民主权本位观念。由于封建传统观念的长期影响,有一些人经受不住权力的腐蚀,滋生了当官做老爷、以社会主人自居的观念和作风,滥用权力;有人颠倒了权力授受关系,把自己当成权力的主体,把民主当成为民做主,把人民群众当成个人取得政绩的工具;还有的人把当官作为人生追求的根本目标,不择手段向上爬,把人民利益抛到九霄云外。这样,就必然导致权力腐败,给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腐败者也会受到人民民主专政的依法制裁。历史教训必须牢记,一定要确立永做人民公仆的观念,执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是正确的权力的目的和价值观念。任何执政党都是为其代表的社会成员的利益执掌权力的。如美国,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代表一定的利益集团。在我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当然要用来为最广大的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少数人服务。对于中国的执政党而言,权力就是责任,就是服务。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没有向人民索取的资格,只有为人民奉献的义务。几十年来,有许多共产党人为人民的解放洒尽了满腔热血,如方志敏、毛泽民、关向应;有许多共产党人为人民的幸福奉献了宝贵生命,如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有许多共产党人为人民的事业倾尽才智,如钱学森、周光召、王永志。一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都必须向这些烈士、英模学习,向他们看齐,绝对不能把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视为个人的资源,用来牟取私利。要进一步破除权力商品化的观念。把权力当成商品,是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思想根源。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形成腐败团伙,都是权力经营的必然后果。必须正确对待权力,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决定个人的权力取舍,做到能上能下,能官能民,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准则。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三是正确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观念。权力取之于民,就要受制于民。被授权的权力行使者必须接受人民监督。民主监督最有力的方式是收回和取消授权。公民和社团通过对自身权利的合法保护控制公共权力。另一重要方式是以权力监控权力,如西方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约。一个社会要维持秩序,必须实施有效的管理。理性的社会管理须建立在法的基础之上。但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十分复杂的,考虑到效率因素,必须赋予管理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是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然而,权力本身具有腐蚀性和扩张性,因此必须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控,使管理和监控达到一种平衡状态。既防止权力滥用,也要保证公共权力的有效行使。在中国,执政党及其成员要真心诚意地接受人民对权力的监督。

人民的监督权派生于赋予权。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源于公仆意识。为人民掌权必须接受监督。否则,就不能保证权力的健康运行。实践证明,公务员个人的道德品质对于防止权力腐败是重要的,但是仅仅靠自律是不行的。国家机关的内部监督,也是监督体系的一环,但仅靠内部监督也是不够的。为什么先后走上同一岗位的几任领导“前腐后继”?外部监督制约,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才是监督制约权力的关键。权力要受到权力监督体系各个规制环节的全面制约,尤其是授权主体人民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提高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自觉性,作到不越权、擅权。要进一步破除权力私有化的观念。把权力当成个人的资源,为所欲为,暗箱操作,瞒上欺下,为自己和家人亲友谋取利益,终究要被人民淘汰。必须坚持对人民负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约束权力的行使。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和核心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面对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党性锻炼,继承注重道德修养的优良传统,真正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同时,对领导干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稳固的基础。

(第三节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途径)

一、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他们是否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廉政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做人民公仆,对于建设廉洁政治和廉洁政府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使领导干部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一是加强以马克思主义廉政观为核心的廉政道德教育,使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教育、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为基础,使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不渝地为人民谋利益。二是加强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将一害国家、二害人民、三害亲友、四害自己的腐败堕落的反面典型引为借鉴。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加强以行政伦理为基础的廉洁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风亮节。

要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洋为中用。要借鉴当代西方廉政文化中有益的东西,吸取人类精神文明的精华。如对北欧一些国家的民主、法治和平等观念,美国“强制政府控制自己”、“政府内部监督制衡”的理念等等,结合中国的实际加以利用吸纳,为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养料。二是古为今用。我国古代有比较完备的反贪法律,法制史自成体系、源远流长。从秦朝开始,二千多年绵延不断,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独具特色,中国的监察系统、御史制度、弹劾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认真加以总结,取其精华,为完善今天的权力监督体系提供借鉴。

三是抓住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研究,这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基础工程。如腐败的领导干部的双重人格问题,这种人台上、人前信誓旦旦,讲起党风廉政滔滔不绝,而背后则是贪污受贿的“巨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如何从廉政文化建设的角度铲除其土壤,需要我们努力探索和实践。

第二,领导干部还要切实承担起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责任。不但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而且要充分认识到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败大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功能,努力推进这项建设,逐级抓落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要加深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

一种文化建设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廉政文化是一种软环境,其建设与经济建设相比,更要假以时日。这种软环境的构建是全社会每个公民乃至每个成员的廉洁观念积聚凝成的,这样伟大的工程当然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廉政观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的核心内容,要始终不渝地追求。周恩来“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的经典名言,现在不但没有过时,而且具有更为紧迫的意义。实践证明,权力本身具有腐蚀性。作为执政党的骨干,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永远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做到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奋斗不止。我们党为了更好地担负起“三个代表”的重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要建立学习型的政党,学习任务的一个重点是继承与创新马克思主义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理论,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

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搞多久,反腐败就要搞多久。反腐倡廉思想理论建设将随着这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创新,不断解决新问题,取得新成效,这一过程,至少要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