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监督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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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社会结构基础(6)

1999年,高等学校大规模扩大招生,使更多有才华的青年可以走进大学校门,接受更高的教育,为今后的人生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但是,过高的高校收费,又使一部分家庭不堪重负。1999年,全国大学收费一般在3000元左右,到2000年则上涨到4500元左右。以如此高的学费来供养一至两名孩子读完四年大学,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2000年对京津广1000位学生家长的调查,84%的学生家长无法接受2000~4000元的大学学费。每年数千元的大学学费对于人均纯收入在不足3000元的农户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还不用说住宿费、书本费、伙食费以及其他日常开支。尽管各大学纷纷表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上不了大学,但实际情况是,一些家长特别是农村家长说,孩子即使考上大学也上不起大学!一些成绩相当优秀的学生,出于家庭经济的考虑,往往选择一些收费不高但是自己并不喜欢或者并不很好的学校或者专业。另一方面,不少高校用更高收费的办法把低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招进学校,每个学生收取数万元。这无疑是在告诉人们,只要有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一个好大学;没有钱的人,即使有成绩,也难圆大学梦。考试选才被认为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它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方式保证了最大限度的社会公平和公正。但是,由于中国长期以来一直采取优先照顾城市青年的做法,所以,北京、上海及其他高校集中的大城市,录取比例大大高于广大农村,即使是同样的考卷,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亦相差很大。1999年,湖北、湖南的重点理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比北京分别高出106分和77分,重点文科录取线比北京分别高78分和90分。2004年全国第一批高考录取分线,北京文科474分,理科491分;浙江分别为576分和574分,山西省为574分和573分。往往外地只能上专科的考生,在北京就可以上重点大学了。当然我们不能完全根据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来简单地进行比较,但是,这些分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地大学录取的门槛高低。农村学校无论在师资还是家庭条件等方面都无法与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相比,但是农村的学生却需要多考几十分才能与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考生走进同一所大学。这反映了教育的不公平。而教育的不公平,就是人生发展起点的不公平,使本来应该能够向上流动的群体得不到应有的机会。高昂的大学收费、区别对待的录取分数线,往往把最需要最渴求获得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平民大众的子女挡在了大学校门之外。高等教育也应该是国民教育,应该面向大众,以考试的方式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国家有义务保证每一个优秀的青年都能够进入而能够正常读完大学,为个人潜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

教育领域存在的不公正现象为公职人员寻租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而不公正本身就是一种腐败。一些公办学校拿着公共资源搞创收,把一些符合条件的平民百姓的孩子挡在学校大门之外;一些高校开设各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班,只要交钱就可以速成拿到文凭。这些都是腐败。

教育不公现象既容易导致腐败,也阻碍了年轻一代社会成员的正常社会流动,不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中间阶层,不利于形成抵制腐败的稳定的中坚力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教育领域的公正问题。

3.规范权力与资本的获得。

从权力与资本的获得来看,一些人之所以占有资本、权力,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或者成就,而是因为某种先赋性的因素或者类似于先赋性的制度性因素在起作用。比如,一些党政干部的提升往往取决于上级领导的好恶以及与之关系的密切程度,而不是其能力的强弱和政绩的大小,于是一些人就挖空心思研究上级领导的心理,投其所好,把主要精力放在讨领导的欢心而不是关心群众的疾苦上。群众的呼声难以听得进去,唯领导马首是瞻。因此,一方面出现“只要领导一句话,哪怕群众万人骂”的现象,另一方面极力拉拢贿赂领导,上下级之间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跑官、要官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此不无关系。还有一些干部的提升只是因为他们出身显赫,家庭、家族有人在政界做大官,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几乎所有的资源都垄断在党和政府以及所属的国有部门的手中,党政官员的权力非常之大,就连一般的公职人员也握有相当权力。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体制的不健全,一些人手中的权力以及所掌握的资源仍然是很大很多的。因此,一方面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牟取私利,摇身一变成为了百万富翁;另一方面,一些人要想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分得一杯羹,就必须设法接近掌握这些资源的领导干部。一些有权势、有关系、有门路的“能人”,依仗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和事先获得经营利好信息,依靠“炒批文”、“炒贷款”、“炒股票”、“炒房地产”、“炒外汇”、“炒产权”而获得暴利,从而成为百万甚至千万亿万富翁。有专家认为,仅就全国银行信贷利差分析,因为“能人”的活动,国家每年损失2000亿元以上。国家银行的信贷规模每年都在5万亿元左右,国定年息标准为10%~15%,亦即年息额为5000~6000亿元。以往,企业要付出比国家法定利息高出1倍的价格才能得到贷款,亦即企业实际所付利息额为1万亿元左右。国家人库的利息仅有5000~6000亿元,银行则多收5000~6000亿元利息,在这多收的利息中,大约1/3用于银行自身建设和投资,1/3用于银行职工的福利和小金库开销,其余1/3便以各种各样的名目和手段注入部分人的腰包。这意味着约2000亿元的利息要养出一批“先富者”,其中有银行系统的贪官(据不完全统计,10年间共有1100名各级行长被捕入狱),也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原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案件,实质上也是一起金融案件;原宁波市常务副市长谢建邦也是在金融管理上翻船的,他利用职权大肆受贿,重用坏人,使国家蒙受巨额损失。

减少权力与资本获得中的先赋性因素以及不合理的制度性安排,清除腐败行为,健全社会流动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增加权力和资本获得的竞争性和透明性,加强社会监督,规范其获得方式。

就业、教育、权力与资本等领域存在的先赋性或制度性障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流动,从而制约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健康发育和完善,不利于社会中间阶层的形成。因此,我们需要从社会流动机制方面人手改革就业、教育、权力与资本获得方面存在的一些制度性缺陷,形成一个公平、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稳定的社会流动机制,使有能力的社会成员都有机会上升到较高的社会位置,既使社会发展充满活力,也使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保证社会健康发展。

(三)调整社会政策

当前,健全社会流动机制的关键是要调整社会政策。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与我们强调经济改革相比,社会方面的改革显得不足,甚至有一些滞后,一些陈旧过时的社会政策在阻碍着社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我们要以公平、公正为立足点,以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发展能力为着力点,以增进全体公民的福利为目标,改革不合时宜的社会政策,引导和培育社会中间阶层,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给农民以国民待遇,保障其市场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