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特工在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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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你只要这个兽人?”曼斯特指着单子上那个标记着如下文字提示的物品问道。

兽人,姓名古勒。战气四级,牛头族。身体健康,没有疾病,经过驯养之后,可以成为不错的劳力或者低级护卫。低价,两个水晶。参考成交价格,一百水晶。

这种兽人奴隶并不算值钱,只是风龙城世界拍卖大会的组委会拿来吸引小势力的一种噱头,也叫做充数的物品。 毕竟奇珍异宝并不太多,一般的拍卖会,能有一件来压轴就算不错了。而世界拍卖大会,通常会出现四到五件,足以让所有人疯狂。

“是的,他对我很重要。不管出多少钱,我都要拍下他。但是,要是让别人拍去了……”刘爱国说到这,眼睛微眯,眸中爆出犀利地杀气,刺在曼斯特的身上,“我不介意私底下干掉那个拍走的人,靠武力抢回来!”

“好的,好的……”这杀气让曼斯特背上如同针刺,汗毛都竖了起来,冷汗更是不听控制地哗哗流淌。他拿起手绢,小心翼翼地擦着汗水,生怕动作太大,惹出面前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恶魔的怒火。

“很好。”得到承诺,刘爱国便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对身后的唐川说道,“当我欠你一个人情。”

“很好,这对我很重要。”唐川毫不虚伪地说,两个人对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头上纷纷流出冷汗,最惊恐不已的是曼斯特,这个胖子也不顾及自己的形象,一屁股坐到地毯上。他有一种错觉,这两个人如果联手起来,那别说风龙城,连整个世界海都会被他们搅得一团糟!

海神保佑!希望我能帮他们拍到这两件物品……这个胖子开始在心里为自己祈祷起来。

已经和曼斯特达成了协议,刘爱国,唐川和曼斯特变成了暂时性的合作伙伴。曼斯特也不含糊,立刻安排他们在四层的贵宾套房住下。

这格穆里大楼一层是餐厅,二层是娱乐会所,三层四层都休闲旅馆,五层则是贵宾招待场所和曼特斯自己的办公室所在地。六层和七层就是员工们休息和开会的地方。每天都有不少慕名而来的人前往风龙城,并住到格穆里大楼之中。

毕竟,在风龙城,格穆里大楼是最高的一间会所。这座大楼是双子楼,而且每一层都是复式楼。 比如一楼的餐厅,其实包含了上下两层,中间有旋转楼梯连接。整个一楼大概能有十米左右高。这一共七层,就是七十多米。

因此,格穆里大楼也被称为风龙城第一楼(不是青楼,但,当然也有那种服务的,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什么样类型的女子都能弄得到——比如精灵,比如魔族……再比如,魔法学院的女学生)。

此时,在唐川的房间中,大美女唐妮正撅着嘴,很淑女地坐在沙发椅上,不满地对着自己的哥哥埋怨。

“二哥,你干嘛要理会那个盗贼,还这么帮他!”

“妮妮,你不懂得,这也是一种政治手段。”唐川看着自己这位妹妹,苦苦发笑,“父皇平时太宠着你了,不愿意教你这些,才让你变得这么不通情理了。”

“是,我知道我没二哥厉害!”唐妮白了自己的哥哥一眼,“大哥是天生的政治家,你也喜欢搞这些政治上的东西,真不知道以后你们两个要是打起来,当妹妹的我该怎么办。”

“呵呵……”唐川只是笑,他并不避讳这个问题。作为帝国二皇子,唐古拉斯川,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与自己的哥哥交战,争夺皇位,那是无法躲避的事实。唐古拉斯十九世也知道这个问题,所以才时不时把两个皇子支出皇都,以免他们在皇都拉帮结派。

“没关系,大不了到时候你跟着刘爱国当个自由自在的盗贼好了。”

“乱说!我才不想当盗贼!”唐妮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唐川知道自己不小心触及了妹妹的伤心事,连忙转移话题。

“好了,不当就不当。无论是大哥得胜,还是我得胜,你都不会受到影响的。在我们心中,你永远都是我们可爱又傻傻的小妹妹。”

“你才傻傻的呢!”听到二哥这么说,唐妮又有些高兴起来。她从小被唐古拉斯十九世捧在手心之中,不愿意让她接触政治,再加上两个哥哥的宠爱,自然养成了天真而又无所顾忌的性格,是个纯粹地帝国公主。唐古拉斯十九世觉得这样,他的两个儿子才不会伤害自己唯一的女儿。

在唐妮心中,恨一个人,就是恨一个人。而喜欢一个人,也就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懂得藏起心思。她现在对刘爱国,印象可是差的很。这样刘爱国也很郁闷,为何其他男主穿越之后,女主见到男主便浑身一震,心猿意马。而唐妮见到他,却跟见到杀父仇人似的,这样他情何以堪啊!

“妮妮,可别小看了这个盗贼!”唐川觉得自己还是告诫一下妹妹比较好,“这个男人实力不容小觑,连他身边跟着的那些伙伴,武力几乎也不在他之下。和这个男人打好关系,他以后肯定会成为你哥哥我的一大助力。你这个当妹妹的,此时此刻,可不要拆我的台啊!”

“知道啦!”唐妮不耐烦地摆摆手,“无聊地政治。我回房间洗澡了,大雨天赶路,身上脏死了。”

看到唐妮开门离去,唐川一阵阵苦笑。自己这个妹妹啊,比刘爱国那个家伙更让他头疼呢。

翌日——

“都别跟着我!”闻名遐迩的格穆里大楼,突然传来一声犹如狮吼的咆哮。那些正在交谈,或者用餐的贵宾们听到这个声音,都是一惊,暗自猜测着这是哪个无礼的家伙,竟然在曼斯特的地盘这么放肆。

这个人自然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火皇刘爱国同志。

风龙城的气候比较温热,即使是一场暴雨过后,这城里的温度依然保持在20左右。此时刘爱国脱去了自己的一身红色长衣,摘去了帽子,让曼斯特派人送来一身新衣服。

按照他的要求,曼斯特送来一件白色的无领小衫,外面搭配着一件红色的皮马甲。下身是一条战士们喜欢穿的用一种叫做毛蛛吐的丝编织而成的靴裤。这种裤子柔软结实,而且透气不透水。

靴子还是他自己的短筒靴,这是蒂娜送给他的,所以不舍得换掉,只是很用心地擦了擦,把上面的灰尘都给擦掉。又找金施加了一个魔法(这让金十分幽怨),让这靴子看起来光鲜如新。

他换上这身新打扮,是打算独自到赫赫有名的风龙城里溜达一圈的,没想到先是惊动了准备到他房间里收拾屋子的贝莎,从而传遍了整个火皇盗贼团。

大家都嚷嚷着要跟刘爱国一起出去,这让某位特工同志十分头大。

“都别吵啦!老子要自己出去逛!你们要是懒就自己呆着,要是闲不住的就自己出去逛,放过我吧,我强烈要求个人空间!”

终于,在刘爱国几乎是含着眼泪的请求下,这些火皇的成员们终于妥协了。其他人倒还好,阿贝尔却有些不开心。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出去旅游逛街,这是每一个正常女人的“不良嗜好”啊!

虽然说,某些方面阿贝尔超出了正常女人的范畴,但她在刘爱国面前,永远都是一个爱哭爱闹的小女生。但她这并不代表她是个笨女生,她不会去逼迫自己喜欢的人,这样只会让他们反感。

或许,等这个男人累的时候,就会回过头来发现自己的好,然后回到自己身边吧。

阿贝尔如是想。

刘爱国可猜不到阿贝尔的心思,他换好行头,就兴冲冲地出门了。其实这次出行,除了放松放松心情,游历一下风龙城的风景之外,他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探查风龙城的地形。

如果真的发生了战斗,他要从哪一条路线逃出去,哪一条路线的警卫最少,哪一条路线能最快的到达港口或者水边。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给自己找好后路。这是多年执行特工任务,刘爱国总结出来的经验。从来没有不给自己留下后路的高手,除非是亡命之徒!

比如某些小国家的信仰战士,那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现在让刘爱国想起来,浑身都汗毛直立!这让刘爱国想起了某岛国的“神风敢死队”。曾经,这的确是一个很强大的队伍,只是现在早已经不存在了。

金钱和利益,会慢慢腐蚀一个人最原始的兽性!

风龙城真的不小,这个城镇比刘爱国所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大。或许是因为这里暴利的拍卖会,才让风龙城的城主有更多的资金去开拓自己的城土。这个到处都是楼宇的城市让刘爱国想起了上海,那个钢筋水泥构建起来的地方。

和昨天大暴雨时候的情形不同,此时风龙城的街道上,都是熙熙攘攘过往的人群。